一、事项名称
档案的接收(灵活就业人员)
二、设定依据
1、组织部人社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令第700号)
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2〕6号)
三、申请条件
以下人员申请将个人档案转入公共就业管理服务机构保管的:
1、具有淮安市区户籍且目前养老保险为市直个人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2、非淮安市区户籍,但在市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留在市区、目前养老保险为市直个人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四、办理材料
1、存档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养老保险手册和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3、原单位离职证明原件。
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夏季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机构
淮安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八、联系电话
0517-83612167 0517-83650233
九、办理地点
淮安市清江浦区枚皋路6号国联商务中心(枚皋路与北京南路交叉口东北角)院内人社局档案服务中心二楼203服务大厅3号窗口
十、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相关材料申请→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材料及档案材料→符合办理的收下档案,并做好签收手续,不符合办理的当面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