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档案的转出
二、设定依据
1、组织部人社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令第700号)
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2〕6号)
三、申请条件
存档人被用人单位录用、升学或户籍迁移等需将档案从公共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转出的
四、办理材料
1、 经办人身份证
2、 存档人身份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
3、具有档案保管条件的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原件
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夏季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机构
淮安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八、联系电话
0517-83612167 0517-83650233
九、办理地点
淮安市清江浦区枚皋路6号国联商务中心(枚皋路与北京南路交叉口东北角)院内人社局档案服务中心二楼203服务大厅3号窗口
十、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相关材料申请→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材料并查阅档案→符合办理的,申请人履行签字等手续,工作人员将档案密封好加盖公章后交予申请人(需通过机要途径转递的由工作人员5个工作日内寄出);不符合办理的当面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