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二、设定依据
《淮安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三、申请条件
1、招用外省贫困劳动力的企业;
2、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
3、招用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期限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四、办理材料
1、《淮安市市区单位吸纳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淮安市市区单位吸纳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外省贫困劳动力提供当地扶贫部门出具的扶贫系统截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小微企业另需按《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中划分标准提供对应材料。
五、办理地点
单位所在地街道公共服务机构
六、办理机构
单位所在地街道公共服务机构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夏季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九、联系电话
0517-83612123
十、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