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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创业补贴申请
文章来源:淮安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4-09-29

一、事项名称

       求职创业补贴申请

二、设定依据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9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154号),《转发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淮人社函〔2021〕111号)。

三、办理条件

       求职创业补贴的适用范围: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属于特困人员的毕业生。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补贴标准:1500元/人。

四、办理材料

       求职创业补贴的申领材料:由毕业生填写个人相关资料,并上传提供对应身份的证明材料原件。具体身份类证明材料包括:

       (1)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低保证明(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2)残疾毕业生提供残疾证;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提供毕业学年或申贷学年覆盖毕业学年的助学贷款合同;

       (4)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毕业生提供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相关材料(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提供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相关材料(须包含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6)特困人员毕业生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相关证明材料应在毕业学年(9月1日起)有效。

五、办理地点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平台的网页版和手机版办理申请(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六、办理机构

       各县(区)人社部门负责辖区内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驻淮高校(含民办高校)申报材料审核。主城区学校按属地审核职责分配如下:清江浦区负责淮阴工学院、淮安体育运动学校、淮安技师学院、淮航技工学校等院校申报材料审核;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淮阴商校、江苏电子信息学院、淮安文化艺术学校、市高职校等院校申报材料审核;淮阴区负责淮阴师范学院、江苏护理职业学院、江苏省淮阴中等专业学校等院校申报材料审核。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夏季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九、联系电话

       12333

十、办理流程

       1、求职创业补贴由各院校组织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集中自愿申请。

       2、毕业生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平台的网页版和手机版办理申请(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3、院校对照由本校学籍管理部门统一出具并盖章的学籍证明,对毕业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公示一周。无异议的,按规定填报资金申请单,并将学籍证明以及学生材料提交人社部门进行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