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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企业社保补贴
文章来源:淮安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2-12-31

一、事项名称

      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二、设定依据

      《关于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47号)

三、申请条件

      2022年2月10日后(含2月10日)企业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为其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四、办理材料

      《淮安市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花名册》

      《生育登记证》

      《医学出生证明》

五、办理地点

      单位所在地街道基层服务平台或参保地人社局综合服务中心。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夏季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八、联系电话

      0517-83612123

九、办理流程

      企业待女职工产假结束后,线上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在线申请;线下可向单位所在地街道基层服务平台或参保地人社局综合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淮安市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花名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