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创业基地运营补贴(个人)
二、设定依据
(1)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社〔2019〕161号);
(2)市财政厅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淮安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淮财社〔2020〕 34号)。
三、申请条件
(1)个人创业者利用自有房屋初次创业的;
(2)产生创业实体正常运转的水、电、宽带等支出费用。
四、办理材料
(1)《淮安市基地运营补贴申请审核表》;
(2)利用自有房屋创业人员提供经营用房产权证书复印件和上一年度(近12个月)水、电、宽带接入费用复印件,实体开户信息复印件;
(3)审核机构要求提供补充的其他材料。
五、办理地点
各级公共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窗口和网点(市级、县区级、街道、乡镇)。
六、办理机构
各级公共就业管理服务机构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夏季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九、咨询电话
0517-83612169
十、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