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二、设定依据
(1)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社〔2019〕161号);
(2)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淮安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淮财社〔2020〕 34号)。
三、申请条件
(1)租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含大学生创业园、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及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下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办的创业实体;
(2)就业困难人员在基地以外自行租用合法经营场地创办的创业实体。
四、办理材料
(1)《淮安市创业租金补贴申请审核表》,
(2)创业实体开户行基本帐户信息;
(3)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入驻协议书复印件、租金发票复印件(收据、收条等有效租金支付记录凭证);
(4)审核机构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五、办理地点
各级公共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窗口和网点(市级、县区级、街道、乡镇)。
六、办理机构
各级公共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窗。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夏季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九、咨询电话
0517-83612169
十、办理流程
淮安市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2021一体体化)).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