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个人求职登记
二、设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
四、申请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求职者,有合法身份证件。
五、办理材料
求职登记表(见附件)。
六、办理时限
即办件。
七、办理渠道
网络、现场。
八、办理地点
各级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所在地。
九、办理机构
各级公共就业管理服务机构。
十、在线办理网址
www.js365job.com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夏季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十三、联系电话:
0517-83612157、83612112
十四、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