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服务子网 考试中心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
关于开展2019年淮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的通知
文章来源: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9-04-15


淮人社发〔201981


关于开展2019年淮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的通知


各县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工业园区、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苏淮高新区人社局,市直及驻淮有关单位:

提升工勤人员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技术技艺精湛、作风纪律过硬、服务保障有力的工勤人员队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54号)要求,现就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2019年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工勤人员(含省属驻淮单位工勤人员,以下简称工勤人员)。


二、培训内容

全市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内容由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组成。其中公需科目参考教材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实务知识读本》为主,专业科目为本工种应知应会和新技术新工艺等内容。

三、课时安排

工勤人员每年度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技师、高级技师每年40课时,其他工勤人员每年24课时。

四、组织形式

为方便工勤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加强公共和专业科目建设,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2019年全市工勤人员继续教育统一使用“江苏省(淮安市)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平台”(网址为http://jshagk.59iedu.com,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培训平台”),具体工作由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淮安合作方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负责承办。

2019年我市工勤人员继续教育采用网上报名缴费、培训考核、现场审验证书的形式,详细操作流程见继续教育培训平台。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缴费。间为2019418-618日,报名网址为http://jshagk.59iedu.com

(二)培训考核。时间为2019418-918日。所有学员必须在此时间段内登录继续教育培训平台,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完成相应的课时后,才能参加考试,考试合格者通过学习平台打印《工勤人员继续教育记录》,逾期平台将关闭。

(三)证书核验。继续教育验证工作由市工考办和各县区工考部门负责。考核合格学员在2019918日至93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通过继续教育培训平台打印的《工勤人员继续教育记录》、《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到各验证点办理验证相关事宜。具体地址见附件。

五、培训费用

继续教育培训费用由培训承办单位按有关规定收取。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经费,应从各单位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由工勤人员所在单位负责解决。

六、教材征订

教材费按实收取。有教材需求的学员可与淮安市工考办联系,电话:83786623,联系人:李大山。

七、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保障工勤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权益,引导和鼓励工勤人员自觉参加继续教育,确保全员参与。要将该项工作作为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的一项指标,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工勤人员参训,严肃培训考核纪律。

(二)工勤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是作为等级晋升、岗位聘任、技能竞赛、技能人才评选等活动的重要条件。

(三)承办继续教育的培训单位要严格管理,规范培训行为,注重培训质量。通过提高师资水平、优化培训模式、创新培训方法,进一步强化学员思想理论素养,改善知识结构,提升操作技能,确保工勤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扎实有效地组织实施。

八、其他事项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培训联系人:张欢,咨询电话:0517-87088168


附件:市直和各县区继续教育证书现场审验点一览表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415

附 件

市直和各县区继续教育证书现场审验点一览表


序号

名 称

地   点

联系电话

1

市直

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办公室(市大治路244楼)

83786623

2

清江浦区

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六楼工考科631室(市北京北路103号)

13770363328

3

淮阴区

区人社局二楼工资福利科(市北京北路518号)

80859886

4

淮安区

区人才服务中心(淮安区西长街366号)

85963155

5

洪泽区

区人社局工考办405室(洪泽区洪泽湖大道35号)

80928018

87211605

6

涟水县

县人社局职建科(涟水县红日大道16号,涟水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416室)

82380686

7

金湖县

县工考办214室(金湖县园林路183号)

86889351

8

盱眙县

县工考办(县迎春大道企业服务大厦5楼工考办、职业能力建设科503室)

80910713









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4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