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直就业补助资金审计项目
招标公告
淮安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拟对淮安市直就业补助资金审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1.1招标范围:淮安市直就业补助资金审计项目,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对职业培训补贴资金、创业扶持引导资金(一次性初创补贴、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基地运营补贴、创业基地孵化补贴、创业项目补贴)开展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二标段对社会保险补贴资金开展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1.2项目地点:淮安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1.3项目工作要求:
(1)对相关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制度建立等情况,进行监督。
(2)对相关就业补助资金拟补助对象及金额等情况开展支出前审计。
(3)审计方式:综合运用台账核查、现场核查、电话核查等方式,确保审计对象全覆盖。
(4)审计时限要求:自招标单位提出审计需求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5)市直职业培训补贴资金具体要求:按季审核,每次约4000人次,据实结算。市直创业扶持引导资金(一次性初创补贴、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基地运营补贴、创业基地孵化补贴、创业项目补贴)具体要求:按季审核,,每次约400人次,据实结算。
(6)市直社会保险补贴资金具体要求:按季审核,每次约7000人次,据实结算。
(7)出具审计报告。
1.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二个标段;
1.5招标控制价:对一标段市直职业培训补贴资金、市直创业扶持引导资金,二标段市直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等项目分别进行报价。不超过5元/户,否则按废标处理。
2.1具有合法经营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2具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最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2.3参与项目的成员无不良执业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2.4投标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审计工作小组(3人以上),成员须具备相应资格(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5投标人须明确1名审计工作小组负责人。负责人应在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执业3年以上(含3年),并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中级以上(含中级),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能够根据项目的实际状况及时地分析并预见各种影响因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投标时附有相关证明资料(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6投标人审计工作小组成员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以保证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提供承诺书原件)。
2.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获取时间:2019年5月28日 至2019年6月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至淮安市淮阴区樱花路23号中业慧谷B5三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其中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元/标段,以上费用售后不退。)
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
6.2所有投标文件的封袋上都必须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并在封袋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
6.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6.4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每份副本的投标函、报价内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的盖章或签字均应按照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执行。
6.5如果上述文件袋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过早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6.6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封袋上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并说明补充、修改、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6.7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rsj.huaian.gov.cn/(淮安人社局网站)
招标人:淮安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淮安市韩泰南路16号 地 址:淮阴区中业慧谷B05栋3楼
联系人:杨 华 联系人:王工
电 话:18936393116 电 话:15365907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