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就业创业、技能人才、技能培训、技能鉴定、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管理、人才招引服务和求职招聘服务工作。负责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农民工工作处)、职业能力建设处(技工院校管理处)、专家和专技人员管理处(人才开发和对外合作处)、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人才中心、职业培训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联系淮安技师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