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是劳动者的血汗钱,更是民生底线。为持续规范用工秩序、震慑欠薪违法行为,发挥典型案例“处理一案、警示一片”的作用,现公开曝光近期我市查处的一批欠薪被处罚典型案例。
案例1:江苏*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拖欠工资行政处罚案(非工程建设领域)
基本情况
2026年4月20日,杨某至淮安市淮安区人社局投诉江苏*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经查明,该公司存在拖欠杨某2025年8月工资5400元的行为。2026年7月1日,淮安市淮安区人社局向该公司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淮安人社察理字〔2026〕第009号),该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整改,亦未向淮安市淮安区人社局说明情况。
处理结果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淮安市淮安区人社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10000元的罚款。
案例2:淮安*路达模塑科技有限公司拒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案(非工程建设领域)
基本情况
2026年1月8日,涟水县人社局接到赵某某投诉淮安*路达模塑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存在拖欠赵某某两个月共15000元工资的违法行为,且拒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拒不履行涟水县人社局下达的限期改正指令。
处理结果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涟水县人社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10000元的罚款。
案例3:江苏*硕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拖欠工资行政处理及行政处罚案(非工程建设领域)
基本情况
2026年,有职工投诉江苏*硕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经查明,该公司拖欠57名职工42.66万元工资。2026年8月5日,淮阴区人社局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在规定期限内,该公司仍拖欠28名员工14.06万元工资,未按照指令书要求完成整改,亦未向淮阴区人社局说明情况。
处理结果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淮阴区人社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理,责令支付工资及赔偿金25万元,并处以19000元罚款。
案例4:江苏*道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拖欠工资行政处理及行政处罚案(非工程建设领域)
基本情况
2026年,有职工投诉江苏*道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经查明,该公司拖欠94名员工56.12万元工资。2026年8月5日,淮阴区人社局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在规定期限内,该公司仍拖欠51名员工21.37万元工资,未按照指令书要求完成整改。
处理结果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淮阴区人社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理,责令支付工资及赔偿金38.47万元,并处以19000元罚款。
案例5:淮安市*卓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拖欠工资行政处理及行政处罚案(非工程建设领域)
基本情况
2026年,徐某至淮阴区人社局投诉淮安市*卓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其3.71万元工资。经调查核实,该公司拖欠徐某3.71万元工资情况属实。2026年7月23日,淮阴区人社局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公司依法支付徐某工资。在规定期限内,该公司未按照指令书要求向徐某支付工资。
处理结果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淮阴区人社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理,责令支付工资及赔偿金5.56万元,并处以19000元罚款。
案例6:安徽*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拖欠工资行政处罚案(工程建设领域)
基本情况
2026年4月28日至6月16日,张某等3人陆续到淮安区人社局投诉安徽*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拖欠工资。经查明,该单位存在拖欠张某工资7000元、王某工资20000元、季某工资27000元的行为。2026年8月4日,淮安区人社局向该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淮安人社察理字〔2026〕第011号),该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整改,亦未向淮安区人社局说明情况。2026年8月24日,该公司支付了张某工资7000元、王某部分工资6000元(尚有14000元未支付)、季某部分工资6000元(尚有21000元未支付)。
处理结果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淮安区人社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5000元的罚款。
案例7:江苏*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拒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案(工程建设领域)
基本情况
2026年1月29日,涟水县人社局接到胡某某等3人投诉江苏*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共155000元。经调查核实,该公司拒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拒不履行涟水县人社局下达的限期改正指令。
处理结果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涟水县人社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12000元的罚款。
案例8:涟水*特电气有限公司拖欠项目人工费行政处罚案(工程建设领域)
基本情况
2026年4月,涟水县人社局接到陈某某、王某某等班组投诉,反映涟水*特电气有限公司建设的厂房项目存在拖欠工程项目人工费情况。经调查核实,涟水*特电气有限公司存在拨付资金不足,导致拖欠工程项目2025年2月至12月人工费769万元的情况。
处理结果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涟水县人社局依法向涟水*特电气有限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涟人社察罚字(2026)第24号),对该公司处以50000元的罚款。
案例9:淮安*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旭*广场项目拖欠工资拒不整改案(工程建设领域)
基本情况
2026年1月5日,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发现旭*广场项目建设单位淮安*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存在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人工费用问题,尚拖欠27名农民工2025年3月至2025年6月期间的工资共计人民币94.3578万元。2026年1月5日,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下达《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2026年1月12日前改正,但淮安*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在限期内改正。
处理结果
建设单位淮安*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对该项目建设单位淮安*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以68500元的罚款。
案例10:江苏百*智汇电子有限公司淮安区零碳绿*高精密电子制造项目拖欠工资拒不整改案(工程建设领域)
基本情况
近日,淮安区住建局发现淮安区零碳绿*高精密电子制造项目建设单位江苏百*智汇电子有限公司,涉嫌存在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户拨付人工费用问题。淮安区住建局下达《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但江苏百*智汇电子有限公司未在限期内改正。
处理结果
建设单位江苏百*智汇电子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淮安区住建局决定对该项目建设单位江苏百*智汇电子有限公司处以95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