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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送达公告(金湖裕轩汤包馆)
文章来源: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3-11

金湖裕轩汤包馆:

本委于2026年2月27日对被鉴定人韦美情(公民身份证号:452226********6061)作出苏0831劳鉴工初〔2026〕47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鉴定结论为拾级,无生活自理障碍),邮寄送达你单位被退回(查无此人),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结论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鉴定结论不服,自该鉴定结论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可向江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淮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