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铭晨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6年4月24日对被鉴定人杨贵芳公民身份证号(522228********1321)作出苏0830劳鉴工初〔2026〕155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鉴定结论为拾级,无生活自理障碍),EMS邮寄送达因公司无人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结论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鉴定结论不服,自该鉴定结论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可向江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淮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