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二、事项简述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是政府为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个体经营业或灵活就业,而推出的对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进行部分补贴的一项优惠政策。
三、服务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四、办理条件
(一)办理过就业失业登记并经县区及以上劳动就业管理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同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个人。
(二)毕业年度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同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五、办理材料
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1.《淮安市就业困难人员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表》或《淮安市实现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表》。
2.个体经营人员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淮安市灵活就业人员就业认定证明表》及相关证明。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向社保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
5.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表》,毕业年度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需提供当年毕业的《毕业证》。
六、办理渠道
申报人户口所在地就业基层平台。(网络平台正在建设)
七、法定办理时限
社区基层平台受理申报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合格后登录到金保系统。
八、承诺办理时限
按季办理
九、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十、结果反馈
电话反馈
十一、收费标准
免费
十二、办理机构
申报人户口所在地社区、街道、区级劳动就业管理机构
十三、咨询查询途径
0517—83612123、0517—83612170,网络平台查询正在开发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0517--3612123
十五、在线办理网址
暂无
十六、见面次数
一次
十七、办理地点
申报人户口所在地社区基层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