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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发布时间:2018-03-01   来源:rsjxjc

13、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包涵哪些人?

1)城镇女40周岁、男50周岁以上失业人员。(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失业人员。(3)城镇特困职工家庭中的失业人员。(4)残疾的失业人员。(5)城镇零就业、农村零转移贫困户中的失业人员。(6)城镇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7)城市规划区内被征地农民。(8)登记失业的优抚对象家庭人员。(9)登记失业的部队退役人员。

14、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要准备什么材料?

申请人员应提供本人《就业创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外,还应按照困难人员不同类别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淮安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15、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有哪些工作流程?

认定实行本人自主申请、社区(村)基层平台受理、街道(乡镇)基层平台审核、县(区)及以上劳动就业管理机构认定的制度。外来人员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但取得本地《居住证》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外来人员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

咨询电话:8361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