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1-23 来源:rsjxjc
有关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苏省淮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414号)精神,王艳等141人已具备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伏美萍等3人已具备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张家兵等142人已具备中小学高级教师(乡村)专业技术资格,陈香等2人已具备幼儿园高级教师(乡村)专业技术资格。以上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自2016年11 月24日起算(名单附后)。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31日
淮人社发〔2016〕24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