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人社发〔2016〕208号 转发刘江等3人具备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时间:2017-01-06 来源:rsjxjc
有关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95号)精神,刘江等3人已具备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上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自2016年9月26日起算(名单附后)。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8日
淮人社发〔2016〕20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