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29 来源:rsjxjc
根据市职称办要求,现将2018年度淮安市环保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环境保护科研、监测、工程、管理、监察、信息、咨询等专业工作的技术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现已离退休但仍从事环保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凡符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现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个人自愿原则,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作为其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体现,不作为改变其离、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一律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其他社会组织中、离退休申报人员需提供和用人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以及供职单位对其在岗期间的鉴定意见。
(一)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
3.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申报。
(二)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人员学历、资历要求:
1.申报初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2)获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获得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初定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获得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初定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助理级职称。
2.申报中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初定中级职称。
(2)获得硕士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初定中级职称。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4)获得中专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三)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学历、资历要求:
1.申报初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其他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助理级职称。
(2)获得其他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助理级职称。
(3)获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助理级职称。
(4)获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助理级职称。
2.申报中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中级职称。
(2)获得其他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中级职称。
(3)获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4)获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四)相关学历认定要求
1.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部队院校全日制教育毕业证书,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校对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院所授予的党校学历,在参加职称评定时予以认可。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大中专结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可比照国民教育序列毕业生降低一个等级。
4.各类培训班颁发的修业、结业、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可作为评审其专业能力的参考要素。
(五)同级转评和跨系列申报评审
1.同级转评须转岗满1年方可申报评审,转评后须工作满1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原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2.专业技术人才可自主申报两个系列(专业)以上的职称,但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个系列(专业)职称。
三、关于资历破格条件
破格申报和评审中级的,必须同时具备破格申报条件和破格评审条件:
(1)破格申报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业绩显著,学术或技术上有较大突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优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a、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b、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破格评审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以来,在符合一般评审条件的前提下,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b、市(厅)级科技进步、技术发明、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五,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c、在国家级技术考核中获前三名或省级技术考核中获第一名(以个人奖励证书或文件为准);
d、直接负责(技术负责)完成市(厅)级以上较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设计或发明、引进、转化技术创新成果(专利)并用于生产实践,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有关专家鉴定认可。
(三)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且达到规定的要求。离退休申报人员参考执行。
三、申报公示
凡申报环保系列中初级技术职务的技术人员,在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前,必须在本单位对申报人的姓名、单位性质、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学历层次及专业、年度考核结果、主要完成项目及其作用、论文刊载情况等在单位醒目位置公示一周以上。公示需注明举报电话、联系人等,且申报时,出具单位公示及结果证明。
四、申报评审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须提供纸质一式三份,在"组织意见"栏,县(区)职称部门和主管部门要加盖公章。
(二)《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须提供纸质一式十五份,其中一份须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红章。
(三)《专业技术资格报评登记表》,须提供纸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符合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须提供《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纸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须提供纸质一份,承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由本人和单位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现场核对后,原件本人带回):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需学信网认证鉴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继续教育证书、业绩成果、荣誉证书、论文、著作、任现职期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所在单位公示证明、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相片1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单位、姓名)等。要将原件拍成清晰度在300万像素以上数码照片,然后粘贴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电子文档的附件里。
(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专业技术资格报评登记表》均须填报电子文档,发送至303020846@qq.com。
(八)论文、著作要求:取得现职以来,已发表著作1部(个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万字)或论文2篇(市级以上刊物)或专业研究(论证)报告3篇以上。(申报中级职称者须提供)
(九)破格晋升申报人员破格的说明材料。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的需对照破格条件,逐条写出破格理由。
(十)申请参加评审的人员,现职称累计年限及所提供的材料有效期均截至2017年12月31日;申请参加初定的人员,累计年限自参加专业技术工作时起算。
五、报送评审材料的注意事项
(一)各县(区)、有关部门在审查各种材料和证件时,必须严格审查原件,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对提供的复印件应当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审核人所在单位的公章。
(二)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或者代为管理部门核实并出具有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三)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报送准备工作。学历、资历需符合有关规定;材料书写清晰、工整;申报手续完备齐全;材料装订规范。
(四)工作总结。要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总结分为5部分:(1)个人简历;(2)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3)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4)论文、论著、译著等作品情况只须列出主要的;(5)申报理由。
(六)业绩部分。个人所承担项目(课题、工作)的规模(重要性)以及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效果),必须附文件、单位证明等材料;该项目(课题)阶段性报告、鉴定报告;获奖证明(获奖文件、奖励证书、奖状)或取得效益、效果的证明。
(七)单位性质不明确者,须提交省、市、县编办对单位性质批文的复印件。
(八)申报人员所提供的各类复印件装订成册,档案袋封装,封面须有目录和页码,涉及书写内容,字迹要清晰。各有关单位对申报材料要统一上报。
(九)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至7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有关单位尽早布置,并做好材料报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市环保系列职称办地址:淮安市健康西路77号311室
联系人:童智
联系电话:0517-83656021
附件: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2、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3、专业技术资格报评登记表
4、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
5、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6、公示
7、公示结果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