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28 来源:rsjxjc
淮档职〔2018〕1号
各县区档案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职称办统一部署,我市档案专业2018年度初、中、高级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定于6月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凡在我市从事档案专业业务工作和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除外)。
2.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并从事档案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但所取得的技术资格,不作为改变其离、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二、申报条件
1.学历、资历要求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执行(详见"淮安档案"网站"公告公示"栏目)。其中,对已取得副研究馆员资格申报研究馆员资格的,学历不再做要求。
2.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及论文、论著要求,申报档案专业中、高级资格的按《江苏省档案专业馆员、副研究馆员、研究馆员资格条件》(苏职称〔2009〕26号)执行,申报初级资格的按《江苏省档案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档职〔2010〕1号)执行(详见"淮安档案"网站"公告公示"栏目)。
3.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的有关规定,申报本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
4.非档案专业学历人员需提供"上岗资格证",或完成"江苏档案信息网"远程教育平台上岗位培训学堂5门档案专业必修课的学习和考试证明,或具有经学历教育取得的4门以上档案专业理论课程的合格证明。
5.从省外或中央直属单位引进我省工作的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原来按国家规定取得的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予以认可,符合我省高一档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可直接申报。
6.申报人员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申报人员现任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任职时间)计算至2017年12月底。
三、继续教育
严格落实《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情况、考试成绩或者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资格(职务)条件之一的规定,申报评审时须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材料。
四、申报材料提交
(一)初、中级职称
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6月30日至8月20日,申报方式仍为线下纸质材料申报。请各县区档案局和市有关单位职称办(人事处)提前做好申报人员的推荐和上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并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将申报评审材料送至淮安市档案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淮安市翔宇南道1号西南辅楼304室,电话:83943190)。
(二)高级职称
高级资格申报材料今年继续实行网上申报,所有申报人员的评审材料实行线上线下双轨报送。
1.6月25日在"江苏档案信息网"开通网上申报通道,申报人员于6月25日至7月24日在"职称在线申报平台"进行注册并完成在线申报,逾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修改通道将于8月5日关闭。
2.淮安市档案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材料在线预审,并提交省档案局职称办初审。申报人员将通过初审的材料导出打印(带有JSDA水印),打印件经由所在单位盖章后于7月30日前提交市档案局。经审核通过后于8月15日前自行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江苏省档案局职称办(南京市青岛路1号,电话:025-83591828、83591829),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1.市直档案专业初、中级评审在9月完成。
2.档案专业高级资格评审仍采取二级评审方式进行。第一级评审,研究馆员资格采取面试方式,副研究馆员资格采取笔试(开卷)方式,内容以《理念与范式:档案工作新探》(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为参考,着重考察申报人员的学术水平和档案专业理论素养。面试、笔试拟在9-10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收费用。面试、笔试合格者进入第二级评审,第二级评审在10月底前完成。
六、评审材料基本内容
1.申报初、中级职称资格人员严格按照《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目录》(附件1)的内容和要求,申报高级职称资格人员严格按照《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清单》(附件2)的内容和要求,对照相应资格条件提供所需各类材料。
2.《公示及推荐情况说明》,需含公示内容(申报人员姓名、申报资格、从事档案专业工作经历、主要工作业绩、成果)、公示范围、时间、结果及推荐申报意见等。
3.申报高级职称资格人员需在所提交评审的论文中选一篇作为代表论文,打印两份,一份随申报材料装订,另一份单独装订。
4.申报研究馆员资格人员需提交所发表论文原稿电子版(刻制光盘),以便比对查重。
5.转评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原专业技术资格相关材料(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原职称资格证书)。
七、申报材料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有关程序,做好审查、公示、推荐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评审材料的真实、完整。所有上报的纸质材料须由所在单位职称(人事)部门审核后加盖印章。所有申报材料须经市档案局会同市职称(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其中考核登记表和库房照片必须由所在市(县、区)档案局与原件核对后签字、盖章确认。不具备人事档案保管权单位的申报对象,单位只对其工作业绩、论文、专业工龄、任职资格等进行核实并盖章。其学历、工作经历(简历)等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进行核实并盖章。
2.申报高级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江苏省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目录》、《申报档案专业高级资格人员考试报名表》由系统自动生成。除委托函和照片,其余所有材料均需通过申报系统导出打印(带有JSDA水印)。
3.报评的初、中、高级申报材料依《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目录》和《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清单》顺序按"资格证明材料"和"业绩成果材料"两部分,分别装订成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江苏省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申报档案专业高级资格人员考试报名表》、《专业技术资格报评登记表》不装订。将整理好的材料和照片装进材料袋(盒),并在封面贴上《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目录》。
4.初、中级资格申报使用市职称办制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倒数第2页"组织意见"栏须县(区)职称部门或市主管部门加盖公章。高级资格申报表由系统自动生成,带有JSDA水印。申报表不得加页或更改版式,一律使用A4纸双面打印。
5.初、中级资格申报使用市职称办制发的《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高级资格简介表由系统自动生成,带有JSDA水印,一律使用A3纸打印。
6.初、中级资格申报者须一并报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专业技术资格报评登记表》电子文档。
7.申报初、中级须将原件暂留存于评委会保管,待评审结束后,由评委会归还。报评材料由本人或呈报单位自留底稿,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外,其他材料未作说明不予退还。
8.材料的规格、份数及报送时间严格按本通知的要求,凡不符合的不予受理。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相关表格可到"淮安档案"网站"公告公示"栏目下载(网址为daj.huaian.gov.cn)
八、注意事项
1.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含档案局、馆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如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2.申请职称初定的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将《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2份)及相关材料(复印件)直接报市档案中评会认定。
3.网上申报系统带有PDF文件转换小程序供下载。安装后可将单份或多份JPG文件转换为一份PDF文件。
4.附件扫描(严禁用手机拍照的方式)时分辨率建议设为150×150dpi,纸张为A4大小,并确保PDF文件内的图片、文字清晰,没有歪曲、颠倒,否则将影响审核结果。
5.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的职称评审收费标准,报送初、中级评审材料时一并交纳初级评审费180/人、中级评审费300/人。高级评审费由省档案局确定。
6.副研究馆员资格专业笔试不安排考前辅导。
附件:1.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目录(初、中级)
2.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清单(高级)
淮安市档案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6月25日
附件1
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目录
单位 姓名 联系电话
现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职称(资格)
申报情况: 晋升 □ 转评 □
序号 | 材 料 名 称 | 原 件 | 复印件 | 备 注 |
1 |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 3份 |
| 初、中级用市职称办制表。A4纸双面打印,加盖骑缝章 |
2 | 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 初、中级一式15份 |
| 初、中级用市职称办制表。A3即296mm×420mm纸打印。印章不得复印 |
3 | 全日制教育、在职教育学历证书 |
| 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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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任证书 |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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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从事档案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初、中级1份 |
| 1份装订 |
6 | 公示情况说明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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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继续教育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
| 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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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职称外语(或古汉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证书 |
| 各1份 | 可以不提供 |
9 |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考绩登记表 |
| 1份 | 近四年 |
10 |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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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业务自传 | 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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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 |
| 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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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论文或著作 | 篇(部) |
| 正式发表的个人代表作 |
14 | 其它有关材料、附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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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档案馆(室)库房照片 | 3张,不同角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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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近期免冠大1寸照片 | 1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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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将此目录表贴在报送材料袋(盒)的外表面。
附件2
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清单
(本申报系统带有PDF转换软件,供下载安装)
序号 | 材料名称 | 要求 | 备 注 |
1 |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 系统自动生成,带JSDA水印 | A4纸双面打印,加盖骑缝章,请勿添加封面、底。 |
2 | 江苏省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 系统自动生成,带JSDA水印 | 一律使用A3纸打印。 |
3 | 全日制教育、在职教育学历证书 | PDF,500KB | 非档案专业学历人员需上传上岗资格证或岗位培训学堂合格证 |
4 | 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任证书 | PDF,500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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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从事档案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PDF,500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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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公示及推荐情况说明 | PDF,500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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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继续教育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 PDF,3MB | 一个年度做成一个PDF文件。 |
8 | 档案馆(室)库房照片 | PDF,3MB | 3张照片合并成一个PDF文件。高级资格须所在县(市、区)档案局现场核验后签字、盖章确认。 |
9 |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考绩登记表 | PDF,3MB | 一个年度做成一个PDF文件。高级资格须所在县(市、区)档案局与原件核对后签字、盖章确认。 |
10 | 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 | PDF,10MB | 一个项目合并成一份PDF文件,过大可拆分。 |
11 | 业务自传 | PDF,10MB | 一份PDF文件。 |
12 | 论文或著作 | PDF,10MB | 一篇论文做成一份PDF文件。著作仅上传封面、版权页和目录页。 |
13 | 其它有关材料、附件等 | PDF,10M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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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近期免冠大2寸照片 | JPG/PNG,500KB | 同时提交原件1张,申报副研究馆员资格2张。 |
15 | 申报档案专业高级资格人员考试报名表 | 系统生成,带JSDA水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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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论文原稿光盘 | word版论文原稿 | 申报研究馆员资格提供。 |
17 | 委托评审函 | 1份 | 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 |
注:清单仅为准备申报材料所用,正式《目录》需由系统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