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 稳岗就业 | 体裁分类 | 函 | ||
| 索 引 号 | 014289933/2025-00011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文 号 | 淮人社函〔2025〕116号 | 公开日期 | 2025-09-27 | ||
| 文 号 | 淮人社函〔2025〕116号 | 公开日期 | 2025-09-27 | 失效日期 | |
| 名 称 | 关于印发《淮安市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方案》的函 | ||||
| 关 键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效说明 | |||||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部署,全力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苏人社函〔2025〕20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淮安市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扎实推进,全面落实。请各地及时将就业服务攻坚行动中典型事例、问题困难、工作总结等上报市级对口部门。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安市教育局 淮安市财政局
2025年9月26日
淮安市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力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现制定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方案如下:
一、服务对象
(一)2025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的16-24周岁青年。
二、行动时间
2025年10月—12月
三、行动目标
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核心需求,提供拓岗安置、招聘服务、能力提升、政策落实、实名登记、职业指导、就业援助全链条服务,确保服务对象实名登记及就业服务率均达100%。开展重点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专项行动,推动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年底前就业或参与积极就业准备,确保2025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年底就业去向落实率不低于90%,全年帮扶4000名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高质量就业,新增就业参保大学生10000人以上。
四、具体措施
(一)密集举办招聘活动
一是招聘频次提升。常规开展综合性招聘活动,同时全市举办高校毕业生及青年专场招聘活动50场以上,每县区至少举办高校毕业生及青年专场招聘活动3场;指导驻淮高校举办校内招聘活动10场。10月,全市联动开展一次层次高、岗位优、待遇相对较高的大规模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活动。
二是线上服务升级。依托“就在江苏”“24365”“淮安就业”“‘就’在淮安”平台及各级融媒体,组织开展网络招聘、直播招聘、访企探岗等线上活动,举办“重点群体直播(或网络招聘会)专场”活动,分类推出“重点行(企)业直播带岗专场(或网络招聘会)”“紧缺型人才直播专场”“养老护理直播专场”等,每场直播或网络招聘会提供岗位不少于50个,做到求职招聘7×24小时不打烊。
三是招聘服务创新。创新“人才夜市・青春驿站”“淘岗购物欢娱节”“‘大篷车’送岗到镇街”等活动,融合岗位推介、政策宣讲、职业指导等服务;积极协调产业部门举办“小而美”“专而精”的特色专场招聘活动;鼓励民营人力资源机构不断升级服务能力,开展高层次人才匹配、推介。4季度适时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月活动”。
(二)提升求职就业能力
一是实施“强技行动”。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项目化培训模式,大力开发省“1650”先进制造产业、数字经济、低空经济、生活服务等重点领域培训项目,积极举办“技能夜校”“周末课堂”等,全年开展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0.9万人次。
二是推进就业见习提质扩容。面向重点产业集群、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更多开发技术、管理、科研、教育等见习岗位,及时为见习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就业见习补贴,全年开发高质量就业见习岗位不少于7000个,组织青年到岗见习不少于3300人。
三是推广求职能力实训营。开展求职实训活动,通过简历诊断、模拟面试、职业规划等互动式教学,组织企业参观、岗位锻炼等沉浸式体验活动,覆盖有就业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和青年失业群体。
(三)强化政策精准落实
一是扶持政策精准快享。依托人社、税务、教育等部门数据共享,自动筛查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实现失业就业登记、补贴申领等业务线上“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建立政策落实台账,动态跟踪企业和个人政策享受情况,确保政策红利精准直达目标群体。
二是企业吸纳就业支持。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含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三是个人就业创业扶持。高校毕业生及青年群体为创业经营主体的,符合条件可申请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特困人员、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四)全面优化就业服务
一是畅通就业服务渠道。线上开放全年求职登记小程序,线下统筹好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允许未就业毕业生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等办理求职及就失业登记,确保愿登尽登,及时提供各类就业服务。
二是跟踪开展就业服务。对辖区内未就业高校毕业进行摸排,建立实名制台账,安排专人动态跟踪其求职需求、就业状态、政策享受及参保缴费情况,进行集中帮扶。有就业意愿的,提供“1131”服务;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等“一条龙”服务。
三是开展政策宣传活动。组织开展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活动,集中宣讲解读促进青年就业政策,公开本地政策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时限,推动各项政策应知尽享,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落实率。
四是强化重点群体援助。精准锁定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残疾困难毕业生,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一对一”结对,“一人一策”制定帮扶方案,优先推送5个高质量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培训见习,优先提供职业指导,做到“一帮到底、不落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