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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89933/2023-00027 发布机构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3-03-10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3-03-10 失效日期 2023-09-30
名  称 《关于阶段性实施企业点对点包车返岗补贴和首次来淮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 键 词 就业 返岗补贴 交通补助
内容概述
时效说明
《关于阶段性实施企业点对点包车返岗补贴和首次来淮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动《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淮政办发〔2023〕2号)落细落实、落地见效,以“真金白银”的奖补政策助企稳岗扩岗、降本增效,吸引劳动力来淮留淮、就地就近就业。

二、制定依据

《关于加强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工作的若干措施》《2023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保障经济有序运行若干措施》《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三、解决问题

通过发放企业点对点包车返岗补贴和首次来淮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为企业节后返岗复工提供政策支持,同时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吸引省外劳动力来淮就业。

四、主要内容

政策面向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和非我市户籍首次来淮就业的劳动者。各类企业在2023年1月25日至2月5日期间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返岗的,给予点对点包车返岗补贴,标准为实际包车费用的70%。返岗的外来务工人员需为此前就在申请企业参保缴费的正式员工。对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乘坐公共交通首次来淮、且在来淮1个月内与我市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办理了用工参保登记的非我市户籍劳动者,给予首次来淮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按车票金额据实补助,最高不超过500元。

符合点对点包车返岗补贴条件的企业需携带《淮安市点对点包车返岗补贴申请表》、签订的包车协议、支付包车费用的纸质证明(发票等)到企业属地人社部门申请补贴,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由人社部门通过信息系统直接查询核实。符合首次来淮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条件的劳动者由所在企业代为集中申请,申请企业需携带《首次来淮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代为申请的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签订的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对应劳动者车票凭证到企业属地人社部门申请补贴,用工参保登记情况由人社部门通过信息系统直接查询核实。

五、政策有效期

企业点对点包车返岗补贴和首次来淮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截至202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