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
索 引 号 | 014289933/2022-00002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文 号 | 淮人社委〔2021〕84号 | 公开日期 | 2021-12-27 | ||
文 号 | 淮人社委〔2021〕84号 | 公开日期 | 2021-12-27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关于刘新华等同志职级晋升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说明 |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刘新华同志职级晋升为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四级调研员;
李军生同志职级晋升为市人才中心四级调研员;
刘兆尚同志职级晋升为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四级调研员;
王永亮同志职级晋升为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一级主任科员;
赵应娟同志职级晋升为市人才中心二级主任科员;
沈 佳同志职级晋升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二级主任科员;
杨 华同志职级晋升为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三级主任科员;
徐 静、孙 毅同志职级晋升为市人才中心三级主任科员;
刘 益、孙学宝同志职级晋升为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三级主办;
杨恩才、葛姝颖、沈 思同志职级晋升为市人才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张明珉同志职级晋升为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四级主任科员。
中共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
2021年11月26日
淮人社委2021,84号 关于刘新华等同志职级晋升的通知 2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