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复审对象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392号)要求,经各地各部门申报、初审推荐等程序,经江苏省政府法制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领导办公室初审确定推荐复审对象,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拟推荐复审对象(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广泛听取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方式从公示之日起向淮安市双先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1月12日至1月19日
联系电话:0517-80830986,0517-83941813
联系地址:淮安市翔宇南道1号
淮安市双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月12日
附件:
江苏省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复审对象名单
一、江苏省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复审推荐对象
金湖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江苏省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工作者复审推荐对象
1、吕春鸣 淮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处处长
2、王学勤 洪泽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