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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禁止使用童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专项检查的通知
文章来源: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8-12-07
淮人社发〔2018〕252号
 
 
关于开展禁止使用童工维护未成年人
合法权益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发现,部分企业违犯法律法规聘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为严厉打击非法招用童工行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劳动用工秩序,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1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禁止使用童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情况,主要包括招用人员数量、年龄、来源、渠道情况,是否存在介绍童工、使用童工、扣押证件财物、超时加班、拖欠克扣工资、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作业等违法行为。
二、检查重点和方式
此次检查的重点行业是娱乐、餐饮服务、服装制造、玩具加工等劳动密集企业,重点对象是娱乐场所、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检查采取到企业实地走访、查看用工台账和职工花名册、与职工交流等方式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站在关心和保护未成年人成长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高度统一、行动上高度自觉,把禁止使用童工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要迅速行动,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精心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贯彻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各地要抽调精干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尤其是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及服装制造、玩具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对使用童工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三)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定期对重点用工企业,尤其是酒吧、KTV等娱乐场所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对用工企业进行动态化管理,建立完善的档案,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杜绝使用童工的情况发生。
(四)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强《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明确告知用人单位、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非法用工的类型、危害、处罚规定,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教育,促进其依法用工、守法经营。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使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清楚地认识到,保障其子女或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和接受义务教育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增强监护人的法治观念 ,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信息沟通反馈。建立按周报告制度,开展专项检查情况由各县区监察大队统一于每周五上午报送市监察支队,第一次报送日期为2018年12月14日。专项检查期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将组织人员,深入各地进行专项督查,重点督查专项检查组织部署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和处置情况,确保检查到位,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坚决打击违法用工行为。
 
联系单位: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联 系 人:孙学宝、薄晶鑫
联系电话:0517-83659081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6日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8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