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印发〈淮安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淮财社〔2020〕 34号)精神,经创业主体(个人)自主申请,街道(镇)基层人社平台受理初审、区人社部门审核,市人社部门经办机构复核,现对徐建勇、刘迎晨2名个人创业者申请创业基地运营补贴和淮安市双笙花摄影有限公司等3家创业主体申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情况进行公示,累计发放金额30447元,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31日到2021年1月6日。
督查电话:0517-83612169
淮安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