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南银发〔2017〕66号)和《关于做好江苏省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18]1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张弘 等8名创业者享受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测算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7-83612169。
公示日期: 2020年12月16日至 2020 年 12月 22日。
淮安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20年 12月16日
注:(1)对富民创业贷支持的十类重点群体,对贷款金额15万元(含)以下贷款,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对金额在15至30万元(含)以内的贷款按不高于合同签订日LPR给予贴息,超过30万元的贷款按不高于合同签订日LPR的50%予以贴息(以上贴息不分段计算)。;对其他城乡创业者,按上述标准减半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