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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3批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条件鉴定结论
文章来源: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6-22

全市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公示

2020年6月20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召开鉴定工作会议,对全市申报的78人依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及有关文件规定进行鉴定。现将鉴定结论及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48名,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30名。

二、公示时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各县区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8日共7天,公示期内,如存在与公示内容不符现象,请予以举报,逾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欢迎社会监督。公示举报电话为:83665697,83665187。

三、结论发放及时效。公示期满后,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协调领取相关材料(县区统一申报的,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领取)。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凭鉴定结论在三个月内(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9月28日),向参加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退休、退职等手续,逾期者,本次鉴定结论失效。

 

 

附件:2020年第3批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条件鉴定结论

 

 

淮安市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0年6月22日


淮安市2020年第3批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条件鉴定结论公示

(2020年6月20日)

一、市直及开发区(37人)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21名,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16名。其中,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1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1名。

1.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21人)

李福利  朱江红  纪  华  马素城  杨  勇  陈永梅

黄正宝  方树清  刘  宁  龚  强  纪志峰  吕俊峰

俞哲明  赵  进  袁  兵  姚玉刚  邵  茹  李梦雅

臧金艳  李晓明  罗江淮

2.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16人)

周建斌  刘金城  陈荣连  刘树兵  孙义兵  徐宜家  

曹兆淮  罗小梅  朱文平  徐颖生  曹  军  施华峰

王恒辉  王恒光  周学义  项国宝

二、清江浦区(2人)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2名。

1.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2人)

胡金波  陈桂明

三、淮阴区(10人)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9名,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1名。其中,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2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2名。

1.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9人)

蒋海军  陈建龙  姜显山  袁  洪  刘  忠  孙育芳

周玉勇  杨莉莉  丁茂珍

2.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1人)

沈贵梅

四、洪泽区(10人)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4名,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6名。

1.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4人)

陈继宝  郑从芬  韦安梅  王拾权

2.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6人)

赵苏红  陆冠军  李锦冲  董连美  张  洪  胡益群

五、金湖县(7人)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5名,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2名。

1.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5人)

苗启彪  王春芬  李雪平  刘志章  李兆波

2.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2人)

陈桂松  高  明

六、盱眙县(12人)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7名,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5名。其中,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1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1名。

1.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7人)

王大秦  孙建华  刘幸福  张学宏  邱树阳  孙子文

王忠柱

2.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5人)

潘  沛  沈新林  王平平  王利容  祁友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