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公示
2020年5月31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召开鉴定工作会议,对全市申报的61人依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及有关文件规定进行鉴定。现将鉴定结论及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53名,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8名。
二、公示时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各县区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6日共7天,公示期内,如存在与公示内容不符现象,请予以举报,逾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欢迎社会监督。公示举报电话为:83665697,83665187。
三、结论发放及时效。公示期满后,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协调领取相关材料(县区统一申报的,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领取)。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凭鉴定结论在三个月内(2020年6月7日至2020年9月6日),向参加养老保险统筹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退休、退职等手续,逾期者,本次鉴定结论失效。
附件:2020年第2批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条件鉴定结论
淮安市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0年6月1日
淮安市2020年第2批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条件鉴定结论公示
(2020年6月1日)
一、市直(3人)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3名。
1.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3人)
胡荣泉 高尚兵 陈 慧
二、洪泽区(8人)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8名。
1.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8人)
王忠明 王学琴 刘成红 吕建明 陈松芳 周正红
徐宝生 朱永祥
三、金湖县(7人)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7名。
1.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7人)
陆嘉刚 闵爱民 毛金萍 杨金猛 华德凤 陈 靖
王金平
四、盱眙县(14人)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14名。
1.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14人)
张小彦 徐其柱 刘 倩 许开春 陈凤洋 刘 娟
蔡宜龙 邢凤斌 王经红 冼永瑾 徐兆友 姚继成
花成军 蒋 钊
五、涟水县(29人)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21名,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8名。其中,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1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1名。
1.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21人)
周树强 高建国 甄文红 王 娟 唐 军 郭庆安
倪喜中 高洪文 翟继红 谢志刚 陆 睛 胡 波
高洪万 王 洪 林广生 张国祥 马宏庆 张 丽
蔡建强 桂道舜 刘玉军
2.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8人)
左 琪 杨佃华 刘希红 苏简中 裴 芹 姚雪霞
张洪健 夏成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