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公示
2020年5月17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召开鉴定工作会议,对全市申报的66人依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及有关文件规定进行鉴定。现将鉴定结论及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54名,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12名。
二、公示时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各县区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4日共7天,公示期内,如存在与公示内容不符现象,请予以举报,逾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欢迎社会监督。公示举报电话为:83665697,83665187。
三、结论发放及时效。公示期满后,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协调领取相关材料(县区统一申报的,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领取)。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凭鉴定结论在三个月内(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8月24日),向参加养老保险统筹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退休、退职等手续,逾期者,本次鉴定结论失效。
附件:2020年第1批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条件鉴定结论
淮安市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0年5月18日
淮安市2020年第1批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条件鉴定结论公示
(2020年5月18日)
一、市直及开发区(25人)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25名。
1.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25人)
马兆霞 苏海燕 王 锋 孙连银 贾 红 闫爱宏
周国梅 薛卫民 李继周 黄爱平 徐贻梅 丁海平
陈 敏 黄 艳 胡春华 戴庆林 左康芹 耿祝舟
徐丽娟 魏良泗 蒋兆平 朱增军 宋正军 袁建刚
孔艳丽
二、清江浦区(1人)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1名。
1.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1人)
杨征剑
三、淮阴区(7人)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6名,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1名。
1.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6人)
马乃静 胡素美 胡怀军 万 军 贾春波 吴 晶
2.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1人)
杨莉莉
四、淮安区(33人)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22名,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11名。
1.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22人)
顾士虎 阮少林 陈 洪 刘 虎 吕玉龙 王学云
陈叶新 何 云 陈友国 苏桂红 毕慧玲 刘宝楼
汪家奇 张益民 杨晓琴 张永福 谷亚波 尹晓芳
于寿林 姜彩萍 戴彦焦 熊建勇
2.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11人)
周正林 沈维伍 吕元树 孙炳成 邓万兵 汤树艮
华 凤 张玉林 张扣成 李甘文 吴寿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