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银发[2017]66号和苏财金〔2018〕124号等文件精神,现对符合2019年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条件的信息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3月30日前与淮安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创业指导科联系(公示名单附后)。2019年度市区贷款到期应补贴利息总金额为11.92万元,其中失业个人应补贴利息8.89万元;农民贷款应补贴利息3.03万元。
公示时间: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3月31日
联系电话:83612169 83612126
联系人:戴景 刘柳
淮安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