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的管理,保障工伤职工获得优质的工伤医疗、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江苏省工伤保险医疗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伤康复协议医疗机构评估确定办法的通知》等工伤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经工伤保险服务机构申请,我中心组织专家评估等程序,拟确定下列单位为淮安市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名单(3家)
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杨卫生院
淮安市清江浦区淮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协议机构名单(1家)
天佑假肢矫形康复辅具(江苏淮安)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10日。公示期间,若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的,欢迎就具体事实实名向我中心反映,电话:0517-83888912。
淮安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