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杰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6年3月19日对被鉴定人张俊公民身份证号(520303********001X)作出苏0831劳鉴工初〔2026〕52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鉴定结论为捌级,无生活自理障碍),因邮寄送达你单位查无此人-单位电话关机,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结论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鉴定结论不服,自该鉴定结论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可向江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淮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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