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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扣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文章来源: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8-12

沈桂兰(家属):

2025年8月11日,我中心作出《抵扣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文书。因采取直接或邮寄等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您送达,现依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追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4号)规定,向您公告送达《抵扣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内容如下:

抵扣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沈桂兰:

经核查,姓名:张秀英,社会保障号码:3208231926******22,于2018年8月至2021年10月多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58500元,大写伍万捌仟伍佰元整。

2025年7月11日,我们向您送达了《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您在规定时限内未按期退回,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将直接从您在涟水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后续领取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含一次性待遇、个人账户余额)中抵扣,月抵扣人民币383元,大写叁佰捌拾叁元整,抵扣153个月,抵扣起止时间2025年10月至2038年6月。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涟水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