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浦区永拓装潢经营部:
本委于2024年6月24日对被鉴定人王洪凯(公民身份证号:320821********235X)作出苏0812劳鉴工核〔2024〕167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鉴定结论为玖级,无生活自理障碍),因你单位注册地无此单位,注册电话非公司联系电话,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结论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鉴定结论不服,自该鉴定结论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可向江苏省劳鉴委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淮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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