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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送达公告(淮安佳明工贸有限公司)
文章来源: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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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于2023年8月22日对被鉴定人李贵君(居民身份证号:320722*********1218)作出苏0813劳鉴工初〔2023〕166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鉴定结论为捌级,无生活自理障碍),邮寄送达被拒收,多次电话联系你单位未接,上门送达查找不到你单位致无人接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结论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鉴定结论不服,自该鉴定结论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可向本委申请复核鉴定。

特此公告。

 

  淮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