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推进需要,就遴选淮安市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合作银行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遴选淮安市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合作银行项目。
二、项目联系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淮安市分行
淮安市财政局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项目概况说明
根据国家、省和市创业担保贷款(以下简称“创业贷款”)相关文件要求,遴选合作经办银行共同落实普惠金融政策,有效降低创业成本,扶持引导城乡创业者创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成长。主要要素:一是贷款额度: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申请创业贷款最高不超过50万元/笔;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创业贷款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笔。二是贷款期限:个人创业者累计使用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不超过3次);小微企业申请创业贷款最高不超过2年/次(不超过3次)。三是贷款利率:贷款执行利率上限最高不超过LPR+100BP。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在市区(清江浦区、经开区和相关园区)区域内遴选2-3家合作经办银行。银行网点分布合理,便于业务拓展。
(二)人社部门认定符合创业贷款政策条件的借款对象(个人创业者和小微企业),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向合作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经办银行应积极主动响应,并在收到贷款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放创业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人社部门的推荐额度,不符合放款条件的及时通知借款对象完善和补充资料或说明不能放款原因。
(三)经办银行要制订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规范贷前调查、贷中审批和贷后管理等各个环节,加强对贷款资金投向的监督管理,设立专项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贷款金融产品,根据政策的相关要求,适当降低反担保要求,进行独立的贷款调查、评估和审批决策,向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和小微企业发放创业贷款,提升创业贷款的可获得性。
(四)经办银行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有关规定,计算创业担保贷款应贴息金额,按规定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贴息资金并及时发放至个人创业者和小微企业,并开设固定的贴息资金发放账户。
四、参选银行资质要求
(一)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得转包、分包。
(四)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且必须在市区行政区域内设有分支机构。
3、须为有权限审批或有权限直接向总行或分行报批贷款所需债权融资额度的银行。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内部管理机制健全,且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5、每家银行(如总行、分行、支行)仅接受一家银行作为代表参选。
6、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五、遴选资料获取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淮安市枚皋路6号国联商务中心B栋人力资源大厦14楼1414办公室
联系人:马继 王笑
联系电话:0517-83612169
注:符合资格的银行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项目遴选相关资料。
六、递交文件相关事宜
1、递交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19日,下午5:30前递交响应文件资料。
2、递交地点:淮安市枚皋路6号国联商务中心B栋人力资源大厦14楼1414办公室。
3、响应资料:资格证明资料、《承诺书》、《委托书》和《服务方案)等响应文件。(相关响应文件一式4份,装订密封盖章递交)。
联系人:马继 王笑
联系电话:0517-83612169
七、遴选评审时间地点
评审时间:2023年10月 20日,下午2:30
评审地点:淮安市翔宇中道158号人民银行淮安市分行二楼第一会议室
注:按银行综合评分结果,择优选择2-3家银行合作创业贷款业务。(人行组织集中评审)
八、其他事宜
1、本次遴选项目不收取保证金和相关费用。
2、本次遴选不组织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银行机构如对遴选事项有疑问请咨询相关联系人或相关职能部门;前期合作的江苏银行、邮储银行和农业银行不参加本次遴选活动,根据合作期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合作。
3、本次遴选入围合作银行将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官网予以公布。
4、本次遴选入围合作银行公示结束后签订多方合作协议,合作期限3年。
5、在创业贷款业务合作过程中如有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