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统一部署,2022年3月7日起,市专项巡察审计组对市人社局进行了社会保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审计。2022年7月21日,市专项巡察审计组向市人社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并送达了审计报告。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推动情况
《市委第六巡察组关于对市本级社会保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的反馈意见》指出市人社局4方面26个问题。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市人社局党委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深入查摆全市社保领域问题发生原因、制度机制短板、监管薄弱环节,打好巡察整改“压实责任、整改问题、完善制度、强化监管、持续跟进”组合拳,把整改的具体成果转化到推动社保事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上。
一是闻令而动,高位研究部署。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一周内迅速召开专题党委会议,全面统一思想认识,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坚决扛起社会保障政治责任。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从班子和班子成员自身查找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汲取问题教训,深入查摆问题病灶,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
二是整体推动,全面压实责任。成立全市社会保险领域专项巡察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问题整改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严格时间要求、责任要求、标准要求,进一步密切各职能处室、直属单位协作配合。过细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总体方案,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条条有措施、项项能落地。强化市县区统筹联动,建立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送机制,做到问题整改“一盘棋”。
三是务实行动,常态推进整改。在巡察进驻期间,针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全力追讨重复领取、违规支付、低利计息等资金,及时纠正违规经办业务事项。巡察整改期间,主要负责同志对专项巡察审计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相关处室单位研究针对性举措、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二、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相关问题整改情况如下:
1.关于“(一)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深不透-1.政治站位不够高,部门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主动深入学习。严格执行党委理论学习制度,2022年9月,市人社局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扩大)会,专题交流研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中关于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有关篇目,邀请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主任王长青从制度机制、社保参保、惠企利民、底线思维、数字化转型等方面进行现场授课辅导。2023年7月14日,市人社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市社保中心围绕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守住人民群众“幸福线”的主题举办支部书记上党课活动,组织开展习近平关于社会保险事业发展重要文章知识竞赛,不断巩固学习成果,推动全员更牢树立社会保障大局意识。市就管中心运用工作微信群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讲话精神以及关于社保工作批示指示精神。印发《淮安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充分思考和超前谋划社保事业发展。
二是规范会议制度。重启因疫情影响暂停的月度工作例会制度,按月调度、推进、督促人社各板块工作,进一步加强工作计划性确保局党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年度、年中人社工作会议、季度工作推进会等,推进人社事业统筹发展。
三是开展政策宣传。深入开展“五进”宣传活动、“百人千企”服务行动、服务重特大项目(企业)助力高质量发展“八大行动”,赴延安路社区、苏盐井神、水工科技馆建安工程等社区、企业、工地加强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提高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社保政策知晓度,进一步促进全民参保,提高缴费率,确保各群体平等享受社保待遇。
2.关于“(一)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深不透-2.政治站位不够高,‘强制险种未交齐’问题被习惯性漠视”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政策执行督导。针对有关数据不协调的问题,分别向淮安区和开发区发出提醒,推动分析原因、扎实整改。
二是严格征缴稽核。全面启用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形成征缴计划,配合税务部门,促使企业及职工依法同时参加养老、失业、工伤等保险。加强重点行业和以最低缴费基数申报缴费企业的稽核力度,委托会计事务所开展社会保险征缴实地稽核。
3.关于“(一)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深不透-3.政治站位不够高,相关险种提级统筹推进乏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失业保险“五统一”。2021年5月,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上线后,我市失业保险已实现政策规定、信息系统、基金管理、待遇标准、业务流程五统一。
二是积极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市按照省统一部署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省级统筹。
4.关于“(一)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深不透-4.政治站位不够高,基金备付能力研判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夯实基金预决算管理工作。完成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数据的审核汇总,加强基金预算管理,组织年度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的编制汇审上报工作。加强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监测,按月组织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填报《社会保险基金两表合一系统》,每季度对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汇总预算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省厅提出预算调整建议,保证社保基金预算的有效执行。做好年度社保基金决算草案编制汇审上报工作,完成全市社保基金决算数据的审核汇总,并编写年度社保基金决算分析报告。
二是研判基金备付能力。编制年度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和《淮安人社统计月报》,开展人社核心指标监测工作,按月撰写《核心业务及相关数据概况》并创新梳理分析重点指标,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市社保中心制定《社保基金备付风险应急预案》,市就管中心制定《失业保险基金备付风险应急预案》,保障基金平稳运行。会同财政部门,在留有一定备付资金的基础上,其他结余资金采取定期存款方式,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5.关于“(一)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深不透-5.政治站位不够高,对基金安全评估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全市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对照行动方案中列明的28项指标进行督导和评估,有效提升基金安全管理水平。开展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失业保险相关政策落实专项监督。
二是加强指标研究。对标分析基金安全评估扣分原因,开展指标口径探讨,统一评估口径。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加强社保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推进社保基金安全、平稳、健康运行,持续提升评级水平。对评估指标体系中的参数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修正完善。
三是进行安全评估。2022年9月,通过招标程序确定聘请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市级基金安全评估。2022年11月,完成市县两级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3个险种基金安全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2022年12月,向县区和市本级相关单位反馈评估结果和问题扣分清单,督促各地做好问题整改、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推进即查即改和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对标评级、问题整改、分析研判、持续改进的闭环管理。2023年重点对安全评估反馈的扣分项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查,推进扣分项目有效整改,提升社保基金管理水平,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6.关于“(一)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深不透-6.工作质效有差距,社保水平总体偏低”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宣传发动。通过媒体平台、业务经办窗口、业务经办QQ群、微信公众号多渠道加大多缴多得的社保缴费宣传力度,引导灵活就业人员提高缴费水平和缴费年限。
二是完善保障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优化缴费档次、缴费补贴标准、待遇倾斜、丧葬补助金等方面内容,完善多缴多补的缴费激励机制。落实《淮安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就业补助资金对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作用更加显现。
三是提升补贴标准。印发《关于印发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将5、4、3级技能等级补贴标准分别从800元、1000元、1200元提高到1000元、1500元、2000元。
7.关于“(一)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深不透-7.工作质效有差距,扩面提量后劲乏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摸排调研。围绕社保热点难点问题,与浙江大学合作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形成《淮安市新业态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调查报告》,为我市制定新业态就业人员社保参保扩面措施,以及制定补充工伤保险办法提供决策参考。制定淮安市扩面征缴专项工作方案,根据目标任务,在全市范围内对建筑、餐饮、运输等重点领域,对超龄、实习、新就业形态等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扩面工作。走进社区针对个体工商户、新业态从业人员等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活动。
二是落实优惠政策引导灵活就业人员进行登记参保。截至2023年7月底,全市共有灵活就业登记人员28.49万人,其中:2022年全市共为5.27万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2.04亿元;2023年以来,已为39096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10075.53万元。
三是落实超龄人员和实习生工伤保险参保制度。按照《江苏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要求,及时督促用人单位与相关人员签订用工协议或者三方实习协议,并办理参保手续,2022年,市本级共办理实习生工伤保险参保登记60人,超龄人员工伤保险参保登记410人。2023年以来(截至7月底),市本级共办理实习生工伤保险参保登记68人,超龄人员工伤保险参保登记454人。
8.关于“(一)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深不透-8.工作质效有差距,省定高质量发展考核结果差强人意”问题的整改。
一是调增基础养老金标准。制定出台《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提高对65周岁以上老人的待遇补贴标准,确保基础养老金待遇实现调增。逐步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为60周岁以上的老人提高基础养老金不少于14元。截至2022年12月,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均待遇水平为241.44元,同比提高34.31元,增长16.56%。2022年“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省考指标综合排名全省第2、Ⅲ类地区排名第1。
二是提升就业服务水平。通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服务平台,为有就业需求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兜牢就业底线。督促县区足额预算就业专项资金,为落实惠民惠企政策提供资金保障,2022年,全市安排就业专项资金23842万元。2023年以来(截至7月底),全市已安排就业专项资金26123.55万元。2022年,城镇新增就业6.29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04.8%;失业人员再就业5.30万人,完成省定目标的132.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23年以来(截至7月底),城镇新增就业3.76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62.67%;失业人员再就业2.35万人,完成省定目标的58.66%。2022年“城镇新增就业”省考指标综合排名全省第8、III类地区排名第2。
三是积极落实稳岗位防失业政策。联合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印发《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实施“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通过数据比对精准发放,实现用人单位“零材料”“零跑腿”“不见面”,确保返还资金直达企业账户。2022年,为1.59万户企业落实稳岗返还1.56亿元。
四是加强服务企业用工力度。牵头组建人社企业用工服务保障专班,强化企业用工服务,落实加强企业用工服务保障15条“硬核”举措。积极拓展区域劳务协作,与云贵甘豫皖蒙等外埠地区开展协作,2022年新增签订劳务合作协议2家,新建2家劳务合作基地;2023年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新增签订劳务合作协议11家,新建11家劳务合作基地。制定出台《淮安市加强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工作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明确赴外招聘、中介送工、顶岗实习、用工调剂、校企合作等7项补贴政策申报条件流程。
五是加大各类职业培训开展力度。职业技能补贴性连续多年被列为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在全市范围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统筹开展各类培训,2022年完成各类培训7.3万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21.7%;市人社、财政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推动全市职业培训补贴项目清单式管理、补贴标准阶梯性管理,2023年至今(截至7月底),完成各类培训5.14万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02.77%,培训补贴按规范审核发放中。
9.关于“(一)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深不透-9.工作质效有差距,政策执行及评估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惠企惠民政策兑现机制。依托省一体化信息平台,通过大数据比对,实现“政策找人”“免申即享”落实稳岗返还、一次性留工补助、一次性扩岗补贴。2022年为1.59万户企业落实稳岗返还1.56亿元、为1997家企业落实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1655.75万元、为1268家企业落实一次性扩岗补贴525.3万元。推行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综柜窗口、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江苏智慧人社APP等渠道线上线下同步申领失业补助金,2022年全市共计发放失业补助金4024.92万元,惠及11266名失业人员。2023年以来(截至7月底),为全市共计发放失业补助金2201万元,惠及6094名失业人员。
二是科学精准做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调整工作。细致核对市直各参保单位上一浮动周期(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期间工伤保险支缴率、工伤发生率等因素,确定自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的工伤保险费率,并指导各县区同步开展相关工作。截至2022年12月底,市本级共核对4491户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各项数据,经3轮数据比对、核查,共对208户用人单位进行上浮费率、1700余户用人单位下浮费率进行确定,并通过网上公告和线下邮寄等方式告知用人单位,对存在异议的情况及时进行核实和处理。指导县区完成了5万余户用人单位的费率调整确定工作。
三是用好工伤预防费用。召开工伤预防专家项目评审会和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按照省厅下达的工伤预防费使用目标(1.2%-3%),科学确定2022年度工伤预防项目,2022年度市直工伤预防费支出达到上年度工伤基金征缴收入的1.92%,处于合理的支付范围。实施有轨电车、楼宇电梯等特色工伤预防宣传项目,线上线下相结合实施尘肺病重点行业、危化品重点企业以及工程建设项目等工伤预防培训项目,推动劳动者工伤预防理念从“要我预防”到“我要预防”、“我会预防”的转变。召开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确定2023年度工伤预防重点行业和领域,面向全市征集2023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并组织实施,稳步提高工伤预防费支出比例,提升工伤预防水平。
四是积极开展大数据应用。依托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和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积极开展大数据应用。与市大数据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审批局、市民政局、市公积金中心等单位加强数据共享和利用,用好信息数据库,发挥大数据比对效应。
10.关于“(一)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深不透-10.服务水平需提升,重点人群‘漏保、脱保、断保’”问题的整改。
针对市本级存在的少数特困户、低保对象、退役军人未参加养老保险问题,已为涉及人员办理参保手续。针对少数正常缴费参保人员未及时发放养老保险待遇问题,已为涉及人员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11.关于“(一)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深不透-11.服务水平需提升,信访压力较大”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升人员服务素能。印发《“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实施意见》,动员激励人社干部职工争当发展、服务、创新、实干、廉洁“先锋”,在日常工作中热情接待群众,依法依规办理业务,主动靠前帮助群众解决难题。开展全市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采取线上答题、线下自学、集中培训讨论的形式,开展人社业务和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推动“学政策、钻业务、强技能、优服务”蔚然成风,进一步促进了队伍融合,增强干部职工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2022年淮安市代表队在全省人社系统窗口单位练兵比武赛场中创造了总成绩全省第4名、10名选手入围省厅推荐参加全国赛名单的历史最好成绩。
二是优化窗口服务水平。全面实施综合柜员制改革,设置“综合服务窗口”,整合服务事项,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围绕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创新实施“退休一件事”、“就业一件事”、“人才一件事”等服务项目。打造“一窗式”服务窗口,不断促进线上线下服务有机融合,推动33个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所有事项简便办“应简尽简”。
三是做好热点难点问题答疑。修订印制业务指南、政策问答宣传册,增加社保应保尽保、足额缴纳社保等政策内容。对经常出现信访、复议、诉讼的案件,认真梳理群众来访提出的常见高频问题,指导相关业务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同时排查办事流程薄弱环节,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有效降低复议和诉讼率。
四是源头根治企业欠费问题。联合财政、税务、医保等部门制定出台《淮安市社会保险费单位欠费联合管理与风险应对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保险费欠费应对机制。联合税务、医保等部门制定出台《办理登记一体注销业务规范(试行)办法》,实行企业注销登记集成办公,从源头上杜绝企业不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和注销手续难题。
五是加强部门联动。社保经办与劳动保障监察的协作,依法及时受理群众关于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投诉举报接待和登记。结合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社会保险不依法登记或申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就业营造更好市场环境。协同住建、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建筑业清欠保障协管员培训、根治欠薪业务培训,指导企业依法用工、规范管理,引导劳动者理性维权。
六是畅通发放渠道。通知领卡的待遇领取人至银行激活社保卡金融功能,未领卡人员可至社保卡窗口申领社保卡,或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线上办理社保卡业务。从2021年12月起,我市所有新发卡均为第三代社保卡,银行金融功能无需激活均可入账。
12.关于“(二)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尚不完善-12.人社经办环节风险防控缺位、错位、越位,参保人员性质、关系转移等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严格执行一人一社保关系的社保制度,核实各险种重复参保情况,完成重复关系清退、转移接续工作,并追回违规领取待遇。
二是推行资格认证常态化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淮安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经办规程(试行)》,严格社保经办机构和工作人员的资格认证操作流程和经办手续,积极宣传引导广大退休人员开展资格认证,通过数据比对和自助认证等方式提高资格认证率,防止基金发生虚报冒领风险。
三是加强合作追缴。市社保中心与银行签订委托代发业务合作补充协议,增加协助追缴等条款,发挥银行的追缴扣回作用,进一步规范资金发放渠道,规避人员发放风险。
13.关于“(二)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尚不完善-13.人社经办环节风险防控缺位、错位、越位,服务经办的‘最后一公里’尚未打通”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全力追回多发待遇,加强信息系统建设,规范参保、支付程序,加大大数据比对力度和广度,从源头上杜绝重复参保现象。
二是规范资格认证制度。制定出台《淮安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经办规程(试行)》,严格社保经办机构和工作人员的资格认证操作流程和经办手续,积极宣传引导广大退休人员开展资格认证,通过数据比对和自助认证等方式提高资格认证率,防止基金发生虚报冒领风险。2021年5月11日,我市正式上线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通过系统控制避免省内参保人员重复领取社保待遇。
三是建强基层经办服务平台。联合市委编办、市行政审批局制定出台《关于加强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的通知》,建立镇街人社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清单和服务标准。举办淮安市劳动保障协理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2022年、2023年分别有150名协理员参与培训,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平台工作人员队伍专业化建设,大力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经办能力。
14.关于“(二)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尚不完善-14.人社经办环节风险防控缺位、错位、越位,工伤认定、鉴定规范性‘打折扣’”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鉴定认定工作。自2022年1月起,劳动能力鉴定统一采取现场鉴定模式,2022年所有因工、非因工鉴定统一采用现场查体、现场鉴定模式。制定出台《淮安市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市劳动能力鉴定流程,明确劳动能力鉴定市县经办权责。制定出台《淮安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审核制度》,确保纸质评审会评审意见与系统录入结论保持一致,所有鉴定业务均录入到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杜绝人为篡改。
二是扩大合作机构。在开展劳动能力鉴定时增加选择多样性,2023年以来(截至7月底),已与3家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三是严格专家管理。制定出台《淮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抽取和分组办法》,对专家抽取分组进行规范,保证抽取情况完整记录。修订《淮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医疗卫生专家管理办法》,加强医疗专家管理。
15.关于“(二)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尚不完善-15.人社经办环节风险防控缺位、错位、越位,工伤认定、鉴定超期司空见惯”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升工作效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工伤保险业务规程》等规定,严把工伤认定受理关。建立健全疑难重大案件讨论机制,在受理环节进行前置审查,对案情疑难、有诉讼复议风险的,由具体经办人提交处室疑难重大案件讨论会,共同确定办案方向。对疑难重大案件严格依据法定事由予以中止处理,特别是劳动关系不明确的案件,尽量在受理之前的材料审查环节予以明确关系。制定出台《淮安市工伤认定业务规程》(淮人社发﹝2021﹞19号),规范工伤认定流程,自2021年后未再出现超期情况。
二是增加鉴定频次和服务人数。通过增加场次有效解决年中因疫情积压的待鉴定案件,2022年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总量是2021年的1.11倍。2023年以来(截至7月底),已组织12场劳动能力鉴定评审会,提供劳动能力鉴定服务2479人次,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步入常态化运行状态,创新增加视频鉴定专场和县区鉴定专场,为医疗期满、重病和较远县区的鉴定对象提供方便,获得职工好评。
16.关于“(二)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尚不完善-16.企业、社会组织、第三方机构社会责任缺失,拖欠社保费、中断缴费现象严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社保政策宣传。相关业务处室单位深入开展“五进”宣传活动、“百人千企”服务行动,赴延安路社区、苏盐井神、水工科技馆建安工程等社区、企业、工地加强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提高居民、用人单位社保政策知晓度,增强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意识和责任感,进一步促进全民参保。
二是源头施治欠费问题。联合财政、税务、医保等部门制定出台《淮安市社会保险费单位欠费联合管理与风险应对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保险费欠费应对机制。联合税务、医保等部门制定出台《办理登记一体注销业务规范(试行)办法》,实行注销登记集成办公,从源头上杜绝企业不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和注销手续。目前,在参保登记、注销登记经办服务方面已指派业务骨干进驻集成服务专区,服务专区包括行政审批、税务、人社、医保、公积金等部门,线上服务方面市场监管部门的企业登记信息目前已通过全链通平台与人社业务操作系统“江苏人社一体化经办平台”实现数据对接,确保能够及时获取企业登记基本信息,企业在办理参保登记时无需再次提供材料。
三是加大稽核频率和力度。开展社保扩面征缴专项稽核行动,对虚报、瞒报、少报缴费基数的企业责令其整改。加强对重点行业和以最低缴费基数申报缴费企业的稽核力度,加大稽核频次,并以政府采购的方式选择了江苏益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专项开展此项工作。巡察整改以来(截至2023年7月底),已对10家企业进行稽核,涉及职工154人,共督促补缴169.29万元。
17.关于“(二)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尚不完善-17.企业、社会组织、第三方机构社会责任缺失,虚假培训骗取失业补贴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追回违规发放补贴。追回非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所获补贴。
二是有效加强监管。提升培训补贴发放“技防”手段,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人员识别、开班备案、过程监管等工作,坚持“凡补必进、不进不补”(录入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进一步规范经办流程。市本级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就业创业培训过程监管和补贴资金审核,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开班检查,提升培训质量。
18.关于“(二)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尚不完善-18.工伤保险先行支付‘零追偿’”问题的整改。
建立淮安工伤保险先行支付追偿机制,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及时按照文件规定启动追缴程序,积极争取追回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依法依规对工伤先行支付资金开展追偿,确保基金安全。已与江苏律轩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协议,高效、规范推进工伤保险先行支付追偿诉讼工作。
19.关于“(二)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尚不完善-19.稳岗返还补贴发放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2022年6月起,已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岗返还模式由“免申即享”改为依申请发放,取消对代理事业单位人员稳岗返还;代理大型企业按照大型企业返还标准执行,2022年,为1.59万户企业落实稳岗返还1.56亿元。相关做法被《中国劳动保障报》推介。
20.关于“(三)社保机制体制建设存在不足-20.社保中心‘大机构’改革‘磨合期’较长”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深度、全面融合。开展支部党日、月度例会、“青蓝传薪”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市社保中心干部职工凝聚力,不断提高站位,强化大社保思想理念。完成大社保整合、人员参公登记手续。充分发挥职务职级并行制度的正向激励作用,2022年对市社保中心36名干部进行职务职级晋升和轮岗交流,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配置,调动了干事创业热情,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工作归属感,让干部职工各司其职、各显其能。对借用人员工作进一步进行规范,大幅缩减市社保中心外借人员。落实内控要求,强化流程监管,制定出台《淮安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重要业务和岗位风险防范处置预案》,健全风险管理各项制度,降低经办风险,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确保基金安全。
二是加强内控管理。立足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制定出台全省首个设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办法(暂行),将社保基金风险防控纳入制度框架,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经办管理过程中的经办风险进行识别、监控、评估、纠错,对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等进行明确。以“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为契机,通过采取疑点数据核查反馈、严格经办岗位权限管理、组织基金风险排查、进行基金安全警示教育等举措,强化基金风险隐患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提升社保基金管理水平,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制定出台《淮安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编外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暂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心编外工作人员的聘用与管理。
21.关于“(三)社保机制体制建设存在不足-21.人社部门‘大社保’体系‘木桶效应’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工作理念。制定年度淮安市扩面征缴专项工作方案,根据目标任务,在全市范围内对建筑、餐饮、运输等重点领域,对超龄、实习、新就业形态等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扩面工作。积极与税务部门开展数据比对,商定扩面企业范围。健全和完善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体制机制,统筹推进工伤预防、康复、补偿工作。严格落实工伤预防联席机制成员单位会议机制,定期召集成员单位研究推进工伤预防工作,预防项目的遴选、预防专家增补等由成员单位会议确定。积极指导县区实施《淮安市补充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二是加强工作协同和业务衔接配合。局业务处室根据三定方案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对经办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应由行政机构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一律由相关业务处室牵头起草。进一步拓宽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内部协作。市社保中心借助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统计分析今年的退休职工相关数据信息,为“三类人员调资”等标准的制定提供数据支撑。市人社信息中心依托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和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积极开展大数据应用,向市大数据局提供社保卡人员数据、向市发改委提供人社信用数据。
四是提升管理精细度。全面取消社银人工报盘、业务手工报盘和现金业务,自2021年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在我市上线以来,除历史遗留的零星业务未办结事项需手工办理,其余所有业务均实行线上办理。市就管中心定期举办“就业讲堂”,市社保中心定期举办“社保课堂”,持续加强业务经办、数据统计、基金监管、风险防控等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履职能力,筑牢社保基金经办风险防控意识。
五是理顺培训职能。追退重复发放的以工代训补贴、重复发放的培训补贴。依托江苏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更加规范开展职业培训工作,将所有历史发证数据纳入省职业技能鉴定服务平台及省人社一体化平台,可通过身份证和证书号查询获取证书情况,用大数据“技防”提高培训补贴发放准确性。按照“大培训”工作要求,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能,实现“一个职能处室管培训、一个经办机构办培训”,各类补贴性培训类业务均由市职培中心扎口使用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经办,确保不出现交叉情况。
六是健全专家队伍。建立淮安市康复医学专家库,27名专家经培训合格,首批纳入淮安市工伤康复医学专家库。扩展劳动能力鉴定医疗专家库,组织2023年劳动能力鉴定业务培训班,为165人(含新医疗专家95名,康复专家33名)提供业务培训,正式吸纳劳动能力鉴定医疗专家库成员74名。
22.关于“(三)社保机制体制建设存在不足-22.关联单位‘大协同’机制‘孤岛现象’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数据分析和利用。开展人社核心指标监测工作,按月撰写《核心业务及相关数据概况》并创新梳理分析重点指标,开展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施影响测算分析并形成《关于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有关情况的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撰写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计分析报告、工伤保险统计分析报告,编发养老和工伤保险工作简报。市人社信息中心依托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和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积极开展大数据应用,向市大数据局提供社保卡人员数据、向市发改委提供人社信用数据。将失业保险所涉及的业务划分风险等级,每月抽取上月35%的业务数据进行核查,每期检查形成通知书、反馈书、疑点数据情况说明书等完整的分析报告。
二是牵头抓总召集联席会议。借助有关联席会议平台加强与成员单位密切合作,群策群力加强基金安全评估、工伤预防项目、社保费欠费征缴、稳岗返还发放等重点事项研究。发挥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作用,2022年4月7日制定出台《淮安市社会保险费单位欠费联合管理与风险应对实施办法》,2022年7月4日召开城乡网格员社会保险费工作事项研讨会。2022年以来召开4次稳岗返还部门联席会议,优化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推进政府部门间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借助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统计分析退休职工相关数据信息,协助财政、民政、退军等部门为特定人员调整相关待遇。
三是实现省一体化信息平台和医保系统数据融合对接。2023年7月24日,省人社厅、省税务局、省医保局三部门联合召开失业保险医保代缴工作会议,实现数据融合对接。
23.关于“(四)正风肃纪反腐工作仍有欠缺-23.顶风违纪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坚决执行部厅“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补缴方式增加缴费年限”政策规定,已永久关闭个人补缴业务程序,从源头上杜绝个人补缴问题的再次出现。
24.关于“(四)正风肃纪反腐工作仍有欠缺-24.主体责任发挥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社保基金风险排查“回头看”专项检查。对政策落实情况和经办进行“体检”,持续织密扎紧经办管理体系。风险排查中发现的128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违规发放的社保基金全部追缴到位。局机关纪委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细致核实并移交派驻纪检监察组处理,科学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存在履职不到位的干部职工进行提醒谈话。
二是扎实开展廉洁机关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季度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主要负责人定期对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开展谈心谈话。举办“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以案为鉴,用身边人讲身边事、用行业人讲行业事、用系统人讲系统事,切实绷紧廉洁从政、从业的内心防线,加强党性教育,传达学习省厅警示教育片《戒鉴》,召开新任职干部任前集体谈话,在部分直属单位精心打造廉政文化走廊,用“小走廊”促进“大廉洁”,用积极健康的廉政文化浸润思想、滋养心灵,让党员干部从思想深处明纪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25.关于“(四)正风肃纪反腐工作仍有欠缺-25.监督体系尚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风险防控和稽核队伍建设。印发《淮安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办法(暂行)》,明确提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根据有关规定设立内控部门,县级经办机构至少应设置内控岗位,负责对本级的经办机构管理控制情况进行自查评估”,督促相关县区强化风险防控队伍建设,目前全市风险防控和稽核队伍较为完善,基本达到“市本级有专门处室单位,县区有专人负责”的要求。
二是加强外部监督。委托第三方机构正在对市县两级的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3个险种进行基金安全评估。接受市政协教卫体和人资环委关于乡村振兴头雁创新创业发展情况视察调研。
三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成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信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信用监管实施方案》,明确劳动就业、社保保险、劳动关系、人事人才等监管事项及措施,推进信用综合评价,强化信用结果应用,实施监督信用公示,完善信用救济机制,严厉打击社保领域失信违法行为,持续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在“让失信人员处处受限,为失信行为付出代价”方面积极主动作为。
26.关于“(四)正风肃纪反腐工作仍有欠缺-26.审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落实审计和监察建议反馈问题整改。针对年度审计发现2020年市经开区28人、市工业园区132人重复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问题,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前,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在2021年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城乡居保子系统上线后,此160人已办理城乡居保暂停缴费业务。针对监察建议指出的关于工伤保险完善与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联动监督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联动监督的通知》,推动形成联动监督合力,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二是规范档案管理。针对档案管理整改不到位问题,市社保中心制定出台业务档案管理办法,明确按年度及时归集业务档案工作要求。所有退休人员档案存放数据全部导入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中,确保数据便捷性和安全性。目前对已经完成业务档案在东大街档案库房集中存放。市局工伤保险处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整理2019-2021年度档案资料,已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专业机构做好整理归档工作。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对2021年以来的劳动能力鉴定档案进行专项整理,对全市劳动能力鉴定档案管理模式进行规范。梳理完善近2年开展的鉴定档案5000余件,对信息不完善、材料有缺失的及时联系相关人员进行补充;采购档案整理和电子化服务,配合全省一体化信息平台档案归档功能,做好劳动能力鉴定档案管理工作。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作为养老、失业、工伤三类社会保险基金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把巡察反馈问题作为“攀高比强、跨越赶超”的重要内容,从讲政治的高度看待并加以解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社会保障方面的论述,更加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充分思考和谋划社保事业发展。
二是持续推动问题解决。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社保基金“征管用”重点环节,深入排查潜在风险,着力纠治重大隐患,确保全市社保基金安全、完整。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全面梳理工作重点环节、关键核心岗位的系统性廉政风险,健全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强化制度约束,严格内部监管,做到全流程管控、全方位监督,确保中央和省市关于社会保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三是常态深化标本兼治。把“严”的要求贯穿社保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切实改变监管缺失缺位状况,不断完善社保领域监督检查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保基金监管体系,对各种侵占挪用、欺诈骗保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聚焦人民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认真研究解决社会保险体制改革重点难点问题,想方设法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拿出新招、实招、硬招,持续优化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着力打造优质高效便捷的社保服务、经办体系,不断夯实社会保障工作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517-83605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