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城旭业(北京)建设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3年01月13日对被鉴定人李洪花(居民身份证号:320821********7705)作出苏0899劳鉴工核〔2023〕1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鉴定结论为未达等级),因多次联系你单位无果,邮寄送达亦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结论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鉴定结论不服,自该鉴定结论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可向江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淮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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