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精神,在各地各单位提出推荐对象的基础上,经过认真审核、市级初审、省级反馈、深入考察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定了3个集体、3名个人为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现予公示(主要事迹附后)。
一、先进集体(3个)
金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盱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淮安市洪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先进工作者(3名):
张如中(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蒋志国(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发展改革处处长)
杨佳蕾(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科科长)
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至27日。如对正式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发展改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传真、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17-83606793、83915527
通信地址:淮安市翔宇南道1号南楼221室
邮政编码:223001
附件: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主要事迹.doc
市发展改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评选表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