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社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业园区党群工作部、生态文旅区、宁淮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党政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才办《关于印发<“淮安市333产业人才”集聚行动方案(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淮人才办〔2021〕12号)精神,现就做好淮安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探亲交通补贴申报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首次到我市“333产业”企业就业,且2021年4月22日至11月30日期间首次在淮安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全日制技工院校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视同本科毕业生。留学生需取得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外籍大学生需有《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港澳台大学生需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补贴标准
(一)首次在淮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当月起的36个月内,有在淮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月份为补贴月份。
(二)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每个补贴月份2000元、1600元、1000元生活补贴。每个补贴月份的补贴标准按照当月申领人的最高学历计算。
(三)非淮安籍毕业生在补贴月份内,每年4月、10月有缴纳社保记录的,分别可申领1000元探亲交通补贴。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起止时间:2021年12月1日—12月31日。
(二)申报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淮安政务服务网(http://bsdt.huaian.gov.cn),选择“财政奖补”→“专题专栏”→“人才奖励”对应栏目进行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到淮安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申报的,需现场提供:《淮安市大学生生活补贴(探亲交通补贴)申请表》,身份证(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障卡以及社保证明等。申报探亲交通补贴的还需提供户口本(高考前原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
(三)受理审核:各县区、园区负责受理在本县区、园区纳税单位高校毕业生补贴申请,核查申请人学历学位、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障卡及社保证明等填报信息,对信息准确性负责;市人才中心负责受理在市库纳税单位高校毕业生补贴申请及复审县区、园区提交的初审材料。
(四)补贴发放:经市人才办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拟发放补贴人员名单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市直企业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探亲交通补贴)资金由市人才中心发放至人才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县区、园区所属企业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探亲交通补贴)由县区、园区本级发放至人才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四、联系方式
咨询单位 | 联系电话 | 咨询单位 | 联系电话 |
市人才中心 | 83659206 | 政务中心受理窗口 | 89866800 |
清江浦区 | 83643668 | 金湖县 | 86888623 |
淮阴区 | 80859887 | 涟水县 | 82380795 |
淮安区 | 85898006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83611816 |
洪泽区 | 87206610 | 工业园区 | 89221668 |
盱眙县 | 80910772 | 生态文旅区 | 83638798 |
关于做好淮安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探亲交通补贴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及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