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南银发〔2017〕66号)、《关于做好江苏省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18]124号)和《淮安市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淮安银发[2020]50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清江浦区于江等11名个人创业者和开发区逢杰等3名个人创业者申请富民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情况予以公示,累计申请贷款金额430万元,其中浦江区贷款金额300万元,开发区贷款金额130万元,共申请贴息金额145713.45元,其中浦江区贴息金额114913.45元,开发区贴息金额30800元,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7-83612169。
公示日期: 2021年6月18日至 2021年6月24日。
淮安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