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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2018年第4次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条件鉴定结论公示
文章来源: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8-10-29
  

20181027,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召开鉴定工作会议,对全市申报的108人依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及有关文件规定进行鉴定。现将鉴定结论及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80名,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28名。

二、公示时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各县区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1029日至2018114日共7天,公示期内,如存在与公示内容不符现象,请予以举报,逾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欢迎社会监督。公示举报电话为:8366569783665187

三、结论发放及时效。公示期满后,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协调领取相关材料(县区统一申报的,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领取)。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凭鉴定结论在三个月内(2018115日至201924日),向参加养老保险统筹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退休、退职等手续,逾期者,本次鉴定结论失效。

附件:2018年第4次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条件鉴定结论

 

                        淮安市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18年10月29

淮安市2018年第4次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条件鉴定结论公示

20181029日)

一、市直及开发区(31人)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28名,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3名。其中,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1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1名。

1.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28人)

    杜亚明  刘正中  刘业成  刘东平  顾亚军

庄兴朋  王际军  伏珍波  杨烈钧  李立民  梁海军

阮志红  吉付英  苏兰芬  吴建军  闵成俊  袁爱国

汪建民  穆如玖      孙长云  张月芹  顾同林

    姜汉东  田凤梅  姚晓丽

2.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3人)

李从虎  王华龙  姚玉刚

二、清江浦区(7人)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6名,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1名。

1.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6人)

金秋梅  刘文巧  张咏红  谷新军  陈国华   

2.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1人)

郑乃付

三、淮阴区(9人)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5名,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4名。其中,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1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1名。

1.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5人)

朱国洪  陈效石  杨学峰  丁龙高  李仁宝

2.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4人)

罗海波  盛海军      张其宁

四、洪泽区(11人)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9名,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2名。

1.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9人)

余桂花  张万付  杨树民      孟林红  陈顺高

李正权  薛洪祥  严翠勤

2.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2人)

王德兰  刘同传

五、金湖县(28人)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19名,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9名。

1.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19人)

姜爱明      张金伯  吴宝英      潘江泽

丁永贵  周玉成  董红海  杨金柱      邵玉喜

    王开成  王永强  王爱珍  张荣忠  郭正玉

张和萍

2.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9人)

孙魁东  陶晓东  唐殿帮      茆同松  李德宝

倪党生  杨白金  何士军

六、涟水县(1人)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1名。

1.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1人)

苗增岭

七、盱眙县(21人)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12名,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有9名。其中,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1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1名。

1.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12人)

            叶玉明  莫成群  吴志明

张先明  姜汉平      丁建忠  王仕坤  张来梅

2.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9人)

张云明      张承艳  费玉伍  金殿明  王福江

沈国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