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一)支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停工停业的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对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停工停业的企业,在停工停业期间继续为职工发放工资的,按照职工人数给予1个月以工代训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二)支持中小微企业面向部分新吸纳劳动者开展以工代训。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含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且缴纳社保满六个月的,按照吸纳人数给予不超过两个月的以工代训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二、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培训补贴并提供以下材料:《淮安市以工代训补贴申请表》(附件1)、《淮安市以工代训补贴花名册》(附件2); 申请停工停业期间补贴的企业,需提供工资发放凭证(银行对账单或职工工资表)。
三、申报途径: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或市区人社部门线下办理。
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四、责任部门:
淮安市职业培训中心(淮安市创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培训科
五、联系人:
华坤、孙雷
六、联系电话:
0517-83331609
七、政策依据:
《关于继续实施以工代训扩围政策的通知》(淮人社发〔2021〕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