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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淮安市2024年度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3-12

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培育技能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工作安排,拟面向全市征集2024年度淮安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大型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职技院校,可申请举办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各县区人民政府举办的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纳入市级竞赛管理。

竞赛实行主办单位负责制。主办单位对竞赛全过程履行主体责任,落实赛事组织、报名审核、安全防护、技能培训、竞赛质量、奖励兑现、成果转化等工作。联合主办的,应明确牵头主办单位和承办、协办等各方职责。

行业协会(学会)、第三方机构等不作为主办单位。

二、征集范围

重点围绕“7+3”先进制造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智慧产业、电子信息产业、现代服务业、乡村振兴产业等项目展开。鼓励支持产业规模大、就业人数多、覆盖范围广的竞赛项目,特别是我市重点企业紧缺的职业(工种)。鼓励支持举办数字技能等新业态、新职业、新工种职业技能竞赛。鼓励支持我市重特大项目和重点企业举办职业技能竞赛。

三、申报类别

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分为一类竞赛和二类竞赛两个类别。根据参赛对象不同,分为职业技能和职业能力两个类型竞赛。

(一)分类管理

市级一类大赛:市政府主办的赛事,省一类大赛市级选拔赛。市有关部门(单位)等举办的产业规模大、参赛人数多、技能含量高、社会影响大的区域性、行业性赛事。县区人民政府主办的综合性赛事。我市重特大项目和重点企业举办的规模性赛事。

市级二类大赛:省二类大赛市级选拔赛。市有关部门单独主办的赛事,企事业单位举办的行业性赛事。

(二)分类组织

职业技能类:主要面向企业职工、技工(职业)院校学生和就业重点群体等,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为主要竞赛内容,突出理论水平、实践操作、劳动技能等,并按规定核发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职业能力类:主要面向专业技术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以专业技术知识和岗位业务知识为主要竞赛内容,突出技术应用、组织管理、业务处理等。

四、职业技能类竞赛标准

(一)参赛对象

1.生活服务类、商务服务类等参赛选手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赛项所涉职业(工种)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

(2)具有赛项所涉相关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其他类参赛选手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赛项所涉职业(工种)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

(2)具有赛项所涉相关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赛项所涉职业(工种)初级工满3年;

(4)具有赛项所涉职业(工种)满6年工作经历。

(二)竞赛要求

1.由竞赛职业(工种)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申请主办。每个职业(工种)年内只得申办一次赛事。

2.竞赛职业(工种)、等级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版)三、四、五、六大类收录的规范名称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职业信息确定。

3.组织方案完备、技术文件详实、设施设备配套、安全措施健全。

4.竞赛形式分为理论知识竞赛和技能操作竞赛,分别占比20%和80%。竞赛前主办单位应提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布技术文件,其中理论知识题库不少于1000题,公布700题;技能操作单人实操时间可参照国家题库试卷内容或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规定内容由专家命题,原则上生活服务类职业(工种)不少于40分钟,其他职业(工种)不少于60分钟。

5.各赛项裁判长或专家组成员等至少1人具有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高级考评员证书、裁判员证书或相应资质。

6.竞赛前主办单位或委托承办单位按照技术文件组织赛前培训。培训可以采取线上、线下方式进行,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40课时。

(三)竞赛规模

1.市级一类:参赛县区不少于6个,每个职业(工种)参赛选手不少于80人。县区人民政府主办的综合性赛事竞赛职业(工种)不少于5个,每个职业(工种)参赛选手不少于50人。其中,生活服务类、商务服务类等赛事每个职业(工种)原则上不超过150人。

2.市级二类:参赛县区不少于4个,每个职业(工种)参赛选手不少于40人。

五、职业能力类竞赛标准

(一)竞赛要求

1.以市级机关名义主办。

2.参赛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3.承办单位具有较丰富的办赛经验和安全的设施环境。

4.竞赛方案详实可行,具有完备的理论题库;应有现场情景模拟等实操内容,单人实操时长不少于20分钟。

(二)竞赛规模

市级一类赛参赛县区不少于6个,总人数不少于60人;市级二类赛参赛县区不少于4个,总人数不少于40人。

六、竞赛组织流程

主办单位需将竞赛活动纳入年度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间申报备案,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审核后公布目录后统筹组织实施。

(一)申报时间

主办单位于3月31日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送《2023年度淮安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项目申报表》(附件)及竞赛组织实施方案。方案主要包括组委会构成、竞赛赛项及简要说明、选手参赛条件和产生方式、竞赛时间地点、表扬奖励办法、相关工作要求等。其中,职业技能类赛事先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预审。

请将相关材料PDF版发至指定邮箱,不接收纸质材料。

(二)审核发布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通过“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淮安市总工会网”等向社会公布。

(三)竞赛组织

主办单位牵头印发竞赛通知。需要核发技能等级证书的职业技能类赛事,于竞赛前30天,向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送竞赛技术文件,商定赛务管理、裁判、仲裁、质量督导等事项后组织实施。市级赛事一般应于10月底前完成。

对于纳入当年赛事目录无故未开展的单位,取消下一年申报资格。

不得向选手、参赛单位收取参赛费用。

七、激励措施

(一)市级一类大赛第一名选手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后授予“淮安市五一劳动奖章”,前三名选手授予“淮安市技术能手”称号,前四名选手授予“淮安市五一创新能手”。

(二)市级二类大赛第一名选手授予“淮安市技术能手”称号,前三名选手授予“淮安市五一创新能手”称号。

(三)获得“淮安市技术能手”称号的选手,其竞赛职业(工种)名称、等级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要求,且理论知识、技能操作双合格,可以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

(四)参赛选手理论知识、技能操作双合格,其竞赛职业(工种)名称、等级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要求,可以颁发相应等级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选手参加同一竞赛的全过程(包括初赛、选拔赛、复赛、决赛等),只能晋升一次职业技能等级。

(五)通过大赛取得相应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参保职工,可按规定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六)相关政策均以上级最新文件为准。

对于竞赛管理,如省级部门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任俊恩

电话:83649686      邮箱:251497351@qq.com

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高鹏

电话:83348119      邮箱:59238026@qq.com

 

附件:2024年度淮安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项目申报表


关于征集淮安市2024年度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项目的通知()淮人社函2024,48号.docx

关于征集淮安市2024年度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项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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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