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人才安居保障实施意见〉的通知》(淮政发〔2022〕10号)和市委人才办《关于印发〈淮安市人才公寓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淮人才办〔2023〕5号)及《关于组织市级人才公寓动态申租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23〕33号)精神,现公示符合申租条件的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学历(职称) | 工作单位 | 区划 |
1 | 张鑫源 | 硕士研究生 | 淮安供电公司 | 市直 |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2024年9月20日,对上述公示人员,如有情况反映的,请与市人才中心人才服务科联系,电话:83659206;邮箱harcfw@163.com。
接待来电、来访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枚皋路6号(淮安市人力资源大厦11楼11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