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开区人社局,各县区、经开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业园区综合服务局、党群工作部,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部,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淮安市333产业人才”集聚行动方案(试行)》(淮办发〔2021〕11号)精神,进一步引进、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激发全市创新创业创造活力,根据《关于印发〈“淮安市333产业人才”集聚行动方案(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淮人才办〔2021〕12号)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淮上英才计划”创新人才薪酬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博士或入选省级(比照江苏省“双创计划”)及以上层次重点人才工程;
2.为淮安市“333产业”等实体经济企业(包括县区〈园区〉重点培育的制造业特色产业企业,下同)全职引进或柔性合作人才;
3.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相关合作协议起,连续12个月领取薪酬满24万元或柔性合作劳动报酬满18万元(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提成等,不包括实物福利,下同);
4.人才需2020年4月22日后新引进;
5.人才需在符合条件1年内申报。
二、补贴标准
1.我市“333产业”等实体经济企业引进博士、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及以上层次人才,全职且年薪不低于24万元、柔性合作劳动报酬(连续12个月累计额)不低于18万元,分别按年薪(报酬)的35%、30%给予人才补贴。全职的连续补贴3年,分年度申请;
2.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领取的薪酬总额为本次补贴基数。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时间:2024年9月1日—9月15日。
2.审核时间:2024年9月1日—9月30日。
3.申报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才可登录淮安政务服务网(https://ha.jszwfw.gov.cn),选择“财政奖补”→“人才奖励”对应栏目进行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1)《淮安市创新人才薪酬补贴申报表》;(2)身份证(身份证明);(3)学历学位、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4)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全职引进人才需提供);(5)工资报酬发放记录(加盖单位公章)、银行薪酬流水、人才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只需与薪酬相关)。
各类相关附件须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并以材料名称命名。
4.受理审核:各县区(园区)负责受理在本县区(园区)纳税企业引进人才薪酬补贴申请,核查申请人填报信息,对信息准确性负责;市人才中心负责受理在市库纳税企业引进人才薪酬补贴申请及接收县区(园区)提交的淮安市创新人才薪酬补贴备案表。
5.补贴发放:经市委人才办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拟发放补贴人员名单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市库纳税企业创新人才薪酬补贴资金由市人才中心发放;县区(园区)纳税企业创新人才薪酬补贴资金由县区(园区)本级发放。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区(园区)根据要求,广泛动员并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人才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和申报人才必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对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或个人的申报。
2.需修改或补充材料的申报人才请在2024年10月8日前提供有效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咨询电话
咨询单位 | 联系电话 | 咨询单位 | 联系电话 |
市人才中心 | 83659206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89866800(受理窗口) 83908006(技术支持) |
清江浦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83643668 | 金湖县人才市场 管理服务中心 | 86888623 |
淮阴区人才服务中心 | 80859887 | 涟水县人才中心 | 82380795 |
淮安区人才中心 | 85963155 | 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83612639 |
洪泽区人才中心 | 87206610 | 工业园区党群工作部 | 89082955 |
盱眙县公共就业 和人才服务中心 | 80910772 | 生态文旅区 党群工作部 | 83638798 |
附件:
中共淮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