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开区人社局,各县区、经开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业园区综合服务局、党群工作部,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部,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人才办《关于印发<“淮安市333产业人才”集聚行动方案(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淮人才办〔2021〕12号)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淮安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探亲交通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1年4月22日后首次到我市“333产业”等实体经济企业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生,并首次在淮安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
全日制技工院校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视同本科毕业生。留学生需取得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外籍大学生需有《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港澳台大学生需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补贴标准
1.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每个补贴月份2000元、1600元、1000元生活补贴。每个补贴月份的补贴标准按照当月申领人的最高学历计算;
2.非淮安籍高校毕业生可享受每年2000元探亲交通补贴,连续补贴3年;
3.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在我市“333产业”等实体经济企业有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月份为补贴月份。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时间:2023年9月1日—9月30日。
2.审核时间:2023年9月1日—10月15日。
3.申报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淮安市财政奖补集成服务公开透明运行平台 (https://bsdt.huaian.gov.cn/ipgs/gotoCzjbNewIndex.do?qjd=1&xzqh=080000),在“申报指南”栏目中,选择市人社局对应事项进行申报,并按要求提供以下附件:
(1)《淮安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探亲交通补贴)申请表》;(2)人才身份证明;(3)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4)与就职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5)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6)申报探亲交通补贴的还需提供居民户口簿本人页。
各类附件须提供原件的扫描件,并以材料名称命名。非首次申报且就职单位、学历学位无变化的,无需再次上传附件。
4.受理审核:各县区(园区)负责受理在本县区(园区)纳税企业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探亲交通补贴申请,核查申请人填报信息,对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市人才中心负责受理在市库纳税企业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探亲交通补贴申请及接收县区(园区)提交的淮安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探亲交通补贴备案表。
5.补贴发放:经市委人才办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拟发放补贴人员名单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市库纳税企业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探亲交通补贴资金由市人才中心发放至人才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县区(园区)纳税企业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探亲交通补贴由县区(园区)本级发放至人才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区(园区)根据要求,广泛动员并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人才进行申报;申报单位和申报人才必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对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或个人的申报。
2. 首次来淮缴纳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后3年内未申请补贴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资格。
3. 需修改或补充材料的申报人才请在2023年10月15日前提供有效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咨询电话
咨询单位 | 联系电话 | 咨询单位 | 联系电话 |
市人才中心 | 83659206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89866800(受理窗口) 83908006(技术支持) |
清江浦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83643668 | 金湖县人才市场 管理服务中心 | 86888623 |
淮阴区人才服务中心 | 80859887 | 涟水县人才中心 | 82380795 |
淮安区人才中心 | 85963155 | 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83612639 |
洪泽区人才中心 | 87206610 | 工业园区党群工作部 | 89082955 |
盱眙县公共就业 和人才服务中心 | 80910772 | 生态文旅区 党群工作部 | 83638798 |
附件:1.
2.
中共淮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8日